許智峯5月28日手持「臭彈」(紅圈示)走近主席台。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及議會陣線議員朱凱廸3人,先後於上月28日和本月4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掟臭彈」和「淋臭水」破壞立法會財物。身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午(16日)表示,會向許智峯追討5月28日及6月4日合共5.2萬港元的清潔費,而陳志全及朱凱廸則需為6月4日的清潔費支付每人不少於10萬港元。
梁提到,行管會追收的費用包括更換地氈、冷氣過濾網、議員座位及保安員制服等清潔費用,許智峯須負責5.2萬港元,而陳朱則各要支付不少於10萬港元。
至於被褫奪議員資格的梁頌恒及游蕙禎,梁指,行管會將向二人追討約93萬港元的議員酬金及預支款項。另外,立法會餐廳營運許可將在下月31日屆滿,行管會決定向餐廳批出一年短期許可證,讓餐廳繼續營運和在招標期間,為立法會大樓使用者提供服務。
過往亦有議員因破壞立法會財物被罰款,「示威常客」、社民連前議員梁國雄4年前在財務委員會上向主席台潑墨水及拋擲物品,被行管會要求支付4800港元,作為清洗或更換被弄污物品的費用。他更於2011年在立法會大樓啟用當日,放氣球抗議,被立法會秘書處罰款過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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