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一姐」薛影儀於去年9月在朗屏邨疑因沒戴上口罩被街坊狙擊,她涉嫌「起飛腳」還拖,被人拍下施襲一刻的片段,並被放上社交網站。事隔近半年後,阿儀被落案控告「普通襲擊」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2罪名。案件今天(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阿儀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她即時監禁2星期及罰款5000港元。她在判刑後無申請保釋,即時被收押服刑。
37歲被告薛影儀、報稱藝員,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在元朗朗屏路1號朗屏邨悅屏樓襲擊邱淑秋;及於上述同日,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第599I章第3(1)(c)條指明期間,薛身處元朗朗屏路1號朗屏邨悅屏樓的電梯大堂,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沒有佩戴口罩。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從朗屏邨悅屏樓A座電梯大堂離開時沒有戴上口罩,事主邱淑秋看見後,要求被告戴上口罩,但被告沒有理會,本來互不相識的2人因而起爭執,期間事主用手機拍攝被告,而被告則用手拍了事主的右手一下。
被告其後走到B座電梯大堂,而事主則一直跟隨拍攝被告。被告其後推開事主,不讓事主進入升降機。事主用腳阻擋升降機門關閉,被告便用左右腳踢向事主的腹部。事主用手機拍下過程,期間事主多次着被告戴口罩,但被告沒有理會。事件最終報警處理,被告的右手及腹部有觸痛。警方於今年2月11日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承認當日曾拍「一個女人」的手臂及踢其大腿,指因為對方不讓她離開及用手機「影住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雖然過去有刑事紀錄,但已經是2012年的事。被告現已為事件感到後悔,指當時只是一時衝動,控制不到自己情緒。而且被告襲擊對方的力道很細,事主傷勢非常輕微,被告亦承諾今後不會重犯。辯方又指,被告當時正打算到街上跑步,一時「貪方便」才沒有戴口罩,她承諾以後會遵守法例、做足防疫措施。
案件編號:TMCC 4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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