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有份來港拍攝《寒戰II》的內地電影從業員,去年底透過微博認識一名年輕女子,他聲稱是副導演並正物色「顏值身材都出眾」的年輕女演員拍攝網絡電影,相約女方在酒店見面,其後疑藉詞看電影資料,在酒店房內涉嫌將女方強姦。涉案男子被捕獲准保釋後,又涉嫌向事主提出會給予補償並要她在庭上表示不追究。涉案男子今(4日)在高院否認一項強姦及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傳召事主作供。據控方開案陳詞透露,事主被性侵後怕吵醒被告,故只穿胸圍內褲出房,到酒店大堂才敢穿回褲子。
報稱電影從業員的26歲被告陳鑫,被控去年11月24日在中環文華東方酒店一房間內強姦女子X,另被控於今年1月某日及3月9日,在北角以誘因慫恿X在針對他的法律程序中隱瞞證據。現年26歲在港從事保險業的X今以普通話在屏風後作供,庭上亦播放被告與X從酒店大堂進房間的閉路電視片段,片中見不到X樣貌,但見到她身形高挑並身穿黃色上衣、白色長褲,兩人全程無身體接觸。
X稱,她去年11月23日在微博認識被告,被告自稱正出差來港拍攝《寒戰II》,又稱正物色演員拍攝另一部戲,X記不起片名,只記得好像是網絡電影,被告發給X的微博亦稱:「我們自己快要拍的那部戲,需找年輕漂亮的美女,顏值身材都出眾。」X供稱,她過往曾兼職拍攝一些節目,當時她對被告表示有興趣拍攝。被告相約她當晚在酒店大堂見面,X認為是面試,故答允。
X續指,二人先外出晚膳,被告介紹戲的內容,其後要X跟他回酒店房看電影資料。X於凌晨時與他回酒店,進房後被告要她坐在梳化並坐近她意圖「圍住或搭」她膊頭,X起身退開。被告稱不要談工作,要先聊聊,不讓她走,及後又表示對她有好感,但X稱對他無感覺,要求離開。被告稱要多聊10分鐘,雙方拉鋸逾半小時。X稱心裏感氣憤及害怕,嘗試拉開門但遭被告推近床邊;X想起電視播放相同情況時女方會打男方幾拳及咬他作反抗,X照做但被告無反應並推她下床。X明日(5日)繼續作供。
據控方開案陳詞稱,被告曾在微博向X自稱是副導演。控方指在酒店房時,X因受驚及在壓力下,不情願地自動脫衣,及按被告要求替他口交和與他性交,事後亦不敢離開,直至被告睡着才怱忙穿胸圍及內褲出房,在房外才穿外衣,並搭電梯到大堂後才敢穿回褲子和鞋並報警。警方同日在酒店房拘捕被告,他獲准保釋,但今年1月及3月他先後在北角見到X,要她忘記事件及要向法庭表示不追究,又稱會給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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