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指上訴庭無考慮黃、羅、周三人背後的動機,岑敖暉則對判決感到憤怒。(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17日)就2014年9月26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3人,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改判三人監禁6至8個月。對於上訴庭在判詞中稱,香港近年瀰漫歪風,指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佔領行動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今早(18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自己並無任意叫人違法,又指佔領行動是公民抗命。
戴耀廷亦承認,初期沒有預計抗爭者要承擔這麼重的刑責,形容公民抗命是社會文明的標記,社會應該珍惜有年輕人願意,並敢於公民抗命,他又指上訴庭在是次判決中並未有考慮黃、羅、周三人背後的動機。另外,他指自己因發起佔領行動而被控串謀構成公眾妨擾罪,估計亦相當大機會被判入獄。
至於法庭在判詞中指有「有識之士」帶頭鼓吹「違法達義」的歪風,戴耀廷則對號入座,指被法庭稱呼為「有識之士」感到開心。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出席另一電台節目時指,對判決感到憤怒和心情低落。他表示,根據以往與《公安條例》相關的案例,初犯者較少被判監,又指判監的刑期亦只會以星期計算,事前沒有預計刑期會達數月這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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