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涉於2014年間為張智霖接洽工作時,更改合約金額。涉案三份代言人廣告費共710萬元,但梁疑「報細數」,稱只得568萬元,疑侵吞差價,牽涉金額達142萬元,令張智霖與蕭定一名下的公司「永霸投資有限公司」(HMV數碼中國的子公司)蒙受損失。
案件昨在灣仔區域法院開審,梁否認三項欺詐罪。
今日蕭定一再到法院作供,在辯方律師提問期間,蕭透露部份與張智霖的藝人合約內容。蕭定一表示,2013年張智霖加盟中國3D數碼娛樂,每項工作的分賬比例是張智霖佔88%,蕭定一公司則佔12%。
合約期為三年,條款列明,蕭定一公司方保障張智霖每年有1,000萬收入;即使工作量不足,蕭定一一方每年都會照付1,000萬予張智霖。
今日張智霖未有現身法庭,據悉他將於日內出庭,案件明日繼續聆訊。
下午近4時30分,蕭定一在妻子及助手陪同下離開法院。對於傳媒所有提問,蕭一概不回應,只保持微笑,臨上車前向記者揮手稱:「辛苦晒你哋喇!」
案件編號:DCCC275/17
詳細報道:
張智霖疑被呑廣告費 蕭定一:客戶怨代言價達488萬但工作不夠好
https://bit.ly/2JRVtiS
採訪及攝影:卓寶花、盧妹、葉君海、徐錦池、畢紹基(左圖:資料圖片) | 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涉於2014年間為張智霖接洽工作時,更改合約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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