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回應)
鄧紫棋(G.E.M.)早前發聲明,宣佈與合作多年的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解約(新聞連結: https://bit.ly/2UATUap )。「蜂鳥音樂」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反擊,指與G.E.M.於2017年簽定獨家作曲人、經理人及歌手合約,合約期理應直到2022年才完結,惟G.E.M.本月初突公開宣佈與「蜂鳥音樂」解約,估計將令公司損失逾1.2億,故現要求法庭頒令有關合約仍然有效及索償。
原告蜂鳥音樂有限公司控告G.E.M.,而被告人名字寫上G.E.M.的原名鄧詩穎。入稟狀指原告早於2002年與G.E.M.簽定獨家作曲人、經理人及歌手合約,一式三份,為期5年,直到2017年雙方第三度續約。但今年3月7日,G.E.M.突然發信予原告律師及公開宣佈與原告解約。
原告指合約有效期還有3年,估計每年將損失收入4千萬元,亦浪費了260萬元取消演唱會的費用,及令原告須就品牌合作「PEARLOSOPHY」一事,賠償600萬人民幣予內地音樂公司,故現要求法庭頒令合約仍然有效及索償,但未有寫明索償金額。
G.E.M.今日回應《蘋果》稱很多法律上的事情,她不便說太多,只能在此確切地說:「真相是蜂鳥CEO在2014年3月底亦即《我是歌手》總決賽大約一星期前,要求我必須續約否則不讓我參加決賽。而且,現在是對方違反經理人合約在先,另外歌手及作曲人合約亦已在昨天正式到期,因為合約上寫明五年期限是從簽約當日生效。日後大家就會看到事實的全部。總之,我會繼續用G.E.M.這個屬於我的名字,繼續唱我的歌,做好我自己的音樂。鄧紫棋還是鄧紫棋!我相信公義,所以這一次我會勇敢面對,絕不退縮,法庭見!」
案件編號:HCA5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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