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反修例示威中聲稱因警方執法而受傷的人士發起眾籌。(李華輝攝)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連串示威浪潮,警方屢遭質疑使用過度武力。有6名聲稱在過去3個月被警方使用暴力的市民今(19日)舉行記者會,批評警方無理施暴導致他們受傷,並發起「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欲向警方提出民事訴訟,包括民事申索及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濫權者及施暴者違法,首階段希望籌到1000萬港元作訟費。另外,有市民本周一(16日)已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員執勤時需展示警員編號。
計劃發起人分別為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被10名速龍小隊人員毆打的吳康聯、同日同地點肚皮中橡膠子彈的第3期肺癌患者吳應武、7月14日在沙田被防暴警察趕到高速公路的魯湛思、8月4日將軍澳被扑穿頭的陳恭信、8月11日在銅鑼灣被臥底警員拘捕,被推倒致血流披面及左手嚴重骨折的林維坤,以及9月1日在港鐵柴灣站被捕的東區區議員徐子見。
發起人指另有4人有充分理據進行訴訟,惟現階段需保持低調。首階段眾籌會先處理10人的訴訟,次階段籌款會視乎反應幫助更多受害人,又稱由於要保護未露面人事,部分資金開支無法公布。露面的6人中有4人曾被捕,其中2人正在保釋候查,全部暫未被落案起訴,部分人亦已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發起人之一的陳恭信表示,施襲警員身上無展示警員編號,加上監警會制度無法監察警方,故決定「主動出擊」,不排除會控告個別警員或警務處處長,會與律師商量何時提出索償訴訟,相信法律程序需至少2至3年。陳坦言有壓力,因部分人士擔憂會遭報復或加控罪名,但強調不會退出,相信司法制度可還受害人清白。
另外,曾被送往新屋嶺拘留所的林維坤指,當晚有數人與他一同送往新屋嶺,形容送往拘留所時其他被捕者的傷勢較他「靚仔(表面傷勢較輕)」,後來送往醫院後自己傷勢已比其他人「靚仔」。林直言不怕被報復而選擇露面,「驚就返屋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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