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午舉行記者會。(黃偉邦攝)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示威活動持續逾百日,警方今午(20日)公布檢控數字,指6月9日至今共拘捕1474人,年齡介乎12至84歲,並落案起訴207人,當中79人被控參暴動、40人被控非法集結。此外,警方共發射約3100發催淚彈,590枚橡膠子彈,80枚布袋彈和290枚海綿彈,在行動中有約250名警員受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有人在不同國際場合對警隊作片面及不實指控,對此深表遺憾,而對於網上流傳的惡意中傷、大專院校有人張貼污衊警方海報,指警方殺害及強姦被捕人士等,警方強烈譴責,強調必會追究,呼籲市民不要輕相流言或個別人士片面之詞。
謝又提到記協發出聲明指控警方在9月15日北角暴力事件中未有拘捕向記者施襲人士,質疑警隊偏袒,他反駁指事件中已拘捕33人,當中5人涉嫌襲擊記者,部分人是即場被捕,又提到警方至6月接獲記協轉介27宗沒有提供記者姓名、僅提供新聞機構的投訴個案,至今只有一名記者主動聯絡警方。
被問到會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明日(21日)到全港各區清潔連儂牆,但取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否等同以清潔為由就可以被當成非法集結。警方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不知為何相關人士無就活動知會警方,但希望相關活動可以以和平進行。對於撕走便利貼是否構成刑事毀壞,方指,涉及「刑事毀壞」與否,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事件發生環境及狀況作判斷,另外警方亦要憑犯案的動機及行為,才可判斷對方是否犯法。
另外,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警方在反修例示威中濫捕,謝振中指警方非常重視報告,但部分指控非如實反映所有狀況,例如報告未有講述香港過去三個月的複雜環境。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