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今早就非妥為當選提出上訴申請。(鄧學修攝)
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港島地區直選補選,但遭選舉主任取消她的參選資格。她之後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高院早前裁定周庭勝訴,並指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是非妥為當選,故當選亦獲判無效。區諾軒今早(20日)到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區表示,導致周庭提出選舉呈請,顯然是政府及選舉主任行政失誤在先,認為要由當選人及全港島區選民承擔責任並不公允,亦不應褫奪13萬投票給他的選民意願。他又指事件可觸發嚴重後果,若未來的選舉中仍有相類似的行政失誤,當中或牽涉很多議席,若每次都要補選,對區議會或立法會運作造成嚴重影響,故希望法庭可以頒布一個標準,表明在甚麼情況下需要補選、或不需要再補選。
至於有指他上訴是權宜之計以保其議席,區不同意有關說法,指他有經過慎重考慮,有其法律觀點。區亦批評選舉主任和律政司一直迴避責任,近年多次透過「確認書」篩選候選人,又指是律政司決定選舉主任可以DQ候選人的法律理據,形容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是個笑話。
區直言難以評估勝算,認為變數仍很大,需視乎律政司是否上訴。至於時間方面,區認為難以估計,但他指出過往有關選舉的案件中,法庭的排期相對較快,能在短時間內審議,認為不宜高估排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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