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在屯門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港鐵職員半夜巡查時發現兩名青年毀壞輕鐵站設施,又用噴漆塗污輕鐵站的閉路電視鏡頭,於是尾隨兩人並報警。他們早前承認3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3日)在屯門法院判刑,均被判進入更生中心,另須各自向港鐵賠償約14萬港元。
辯方求情稱,17歲被告郭溢朗患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和讀寫障礙等,但成績不俗,師長亦讚他為人孝順富正義感,積極規劃人生。他因社會運動和有年輕人輕生而影響情緒,最終用了不正確的途徑表達理念,感到抱歉內疚,而他已還押88天,已受很大教訓,不會重犯,希望法庭判他非監禁式懲罰。至於15歲被告則有亞氏保加症,為人單純,沒有反社會人格,只是有時難以控制情緒,犯案只因一時衝動,慶幸事件中沒人受傷,同樣已感到後悔。
裁判官認同被告仍年輕,看待社會運動時或會被情感蓋過理智,透過破壞去懲罰港鐵不妥之處,可是他們有預謀下犯案,結果對市民造成不便,提醒他們縱有高尚理念,也不應用非法方式表達,認為本案比一般刑事損壞案嚴重,短期拘押對他們有幫助,故判他們進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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