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俊英性交易案罰款6,300港元 網民轟判決不夠阻嚇性
韓國男藝人鄭俊英去年3月被爆出一連串性犯罪醜聞,不但進行海外性交易,還涉嫌偷拍及散播違法影片、輪姦等,事件震驚整個娛樂圈,同時有更多涉案的男藝人被相繼曝光。事隔接近一年,相關案件也接近最終審判程序。繼早前男團FTIsalnd前成員崔鍾訓被判刑後,鄭俊英涉嫌進行海外性交易的案件判決亦終於出爐。
被告鄭俊英涉嫌在2016年前往德國錄製綜藝節目時,在當地進行性交易,更向前CNBLUE成員李宗泫表示:「柏林好好玩」,分享自己進行交易的情況。案件最終被判罪成,鄭俊英被罰款100萬韓圜,折合約6,300港元。若他在一星期內不提出異議,判決就會成立。
不過,這判決就引起韓國網民的不滿,因為近日「N號房」事件,韓國國民對國內性犯罪的關注達到前所未有的級別,同時開始質疑國家法律針對相關罪名的刑罰太輕。這次鄭俊英被罰款100萬韓圜的判決正反映了此問題,刑罰不夠阻嚇才令類似事件不斷發生。
鄭俊英除了海外性交易一罪名外,還背負著集體性侵等嫌疑尚未下判決,早前檢方已經建議判處6年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仍然有待最終審判。
來源 source: http://hd.stheadl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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