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五年級10歲女生羅芍淇校園內墮樓身亡案,死因裁判官在聽罷所有證供及校方的結案陳詞後,裁定芍淇死因存疑,不可裁定她是死於意外或自殺。
根據庭上的證供,羅芍淇死前約兩個月曾遭同學在校車上欺凌,被3名同學將其書包內的物件悉數倒出,事後校方安排認人,3名同學向羅芍淇道歉,羅向母親指「因為日日都見到佢哋」,所以原諒3人。
而在羅芍淇墮樓後,校方只召喚聖約翰救傷隊,羅的班主任在庭上直認,學校校務處貼有告示,指示教職員除非情況極之緊急,否則「請勿以999報警或召喚救護車」。而校工溫惠珍作供時亦指,前兩任的校長曾向工友表示傳媒會勾線,著工友遇事不要打999,而應致電聖約翰救傷隊。
擁有聖約翰救傷隊教官資格的副校長石玲則供稱,當時羅芍淇似睡著,而校工因打錯電話而召喚聖約翰救傷隊。惟當日到場的聖約翰救傷隊救護員曾廣材則指,羅當時的頭部如豆腐般柔軟,知道其頭部嚴重骨折,而脊椎及腳部亦有明顯移位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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