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呢頁CODE去手機

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現時懷孕4個月 襲港母女內地婦即時入獄5個月1星期 __,

現時懷孕4個月襲港母女內地婦即時入獄5個月1星期2016-09-1912:30:00HKT被告黃玉鳳(夏家朗攝)內地婦黃玉鳳(28歲)今年5月在沙田玩具店,因小童的問題而與一對港人母女爭執,雙方及後在港鐵沙田站重遇,內地婦向港人母女施襲。內地婦今被裁定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求情指自己現已懷孕4個月,希望能返內地生產,要求輕判。裁判官判刑時考慮被告懷孕、受審期間亦受到不必要的騷擾,最後判被告入 ...


現時懷孕4個月 襲港母女內地婦即時入獄5個月1星期

2016-09-19 12:30:00 HKT



被告黃玉鳳(夏家朗攝)

內地婦黃玉鳳(28歲)今年5月在沙田玩具店,因小童的問題而與一對港人母女爭執,雙方及後在港鐵沙田站重遇,內地婦向港人母女施襲。內地婦今被裁定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求情指自己現已懷孕4個月,希望能返內地生產,要求輕判。裁判官判刑時考慮被告懷孕、受審期間亦受到不必要的騷擾,最後判被告入獄5個月1星期。辯方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裁判官馬漢璋在判刑時指,事件涉及兩個家庭的糾紛,唯一特別之處是其中一個家庭來自內地,雙方的口角帶有兩地不雅的咒罵字詞,但事情實不應提升至中港矛盾、或兩地人的爭端。馬官強調,法庭是以平常心處理案件,以事實裁定為基礎,以法律演繹為準繩,無偏無私地作出裁決,他指留意到被告出入法庭期間,不時遭人謾罵,亦受到網上偏頗評論,認為相關行為已構成恐嚇及妨礙司法公正;而出席法庭聆訊的被告人不論國籍,理應受到公平對待及保護,希望執法當局要採取適當措施,以維護本港的司法制度不受干擾。

馬官認為,其中一事主劉君媚舉機拍攝的行為屬不必要及不智,但被告實不應該衝向兩母女,最終導致林造成久未痊愈的傷勢。事主林女士在案發後左邊眼簾抽搐情況加劇,現經常感到頭痛、頭暈、焦慮及失眠,且說話斷續、表達能力欠佳,因而情緒不穩。被告的推撞亦傷及林的腰部,至今需要拐杖協助步行,步履緩慢、不穩。

馬官指,事件對林留下不能磨滅的印象,情緒不穩、失眠等情況可歸類為腦部創傷後遺症,案件至今數月仍未有改善,可見林每天仍受到病情折磨,康復無期。馬官更特地以七句說話形容林的情況:「猝然重創,痛徹心脾;眼簾抽搐,面容有損;語障詞窮,思緒難安;終夜無眠,形神萎靡;腰椎痛楚,步履失衡;躬體哈腰,似風中之燭;康復無期,添愁思傷痛」。


鍾意就快D Share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