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吳宗鑾批評新網站使用不方便:「好多同業基本上好似一覺醒咗,就發現啲服務唔同晒,跟住你撳多兩撳,啲嘢搵唔到,好多都放棄咗。」
新聞耳目
嘥 1.2億搞廢柴法例網 政府辣㷫法律界
香港法律界最近因為一個法例網站而怨聲載道!事緣政府自九七年起,推出「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站,供市民自行上網查閱香港法例,但其實該網站不具法律地位,僅予公眾參考。而在法庭上,如要引用香港法例,就要憑政府於九○年推出的紙張印刷「香港法例活頁版」作依據。
政府今年二月推出全新「電子版香港法例」,令網站上的法律文本可以取代舊版本,但這個耗資逾億元公帑設立的新網站卻問題多多,包括透過 Google搜尋法例時,仍顯示舊網站連結,但連結卻已是一條「死 link」;法律界更投訴,新網站介面使用上極不方便。法律界因而「媽聲四起」。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更新網站「原意係好,但 execution(執行)得唔好」,變相「嘥錢」。
今年二月二十四日晚,政府以全新「電子版香港法例」( Hong Kong e-Legislation)取代舊法例網,同時也是香港法律界噩夢的開始。
民間組織「 JR團隊」召集人盧俊宇,近期正就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涉利益輸送事件,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他本身是香港大學法律系碩士生,經常需要上網搜尋法例,用慣用熟舊網站「雙語法例資料系統」,對於現時的新網站,他用後直言:「如果用到八千萬(財委會批出撥款數字)做一個咁嘅系統,我相信冇呢個必要。」
政府今次以新的電子版法例網站取代舊版本,事前甚為低調。盧俊宇憶述,二月時如常上網查找法例,突然發現網站被更新,「就算讀緊法律都唔知,突然見到,咦,死咗條 link,先知轉咗新系統。」
搜尋法例步驟由簡變繁
盧俊宇批評,現時要尋找法例,整個過程既不便更費時失事。他解釋,現時最大問題,正是不能如以往透過 Yahoo或 Google等搜尋引擎,直接查獲所需法例,「以前我哋可以透過搜尋器直接去到一個 PDF檔案,搵到想要嘅條例,依家每次都會彈番我哋去呢一版(新網站首頁)。」他認為是在浪費用家時間,又批評政府事前沒有足夠宣傳,新網站亦不「 user-friendly」。
事實上,這個以新換舊的過程,並沒有特別過渡交接安排,結果市民如常以搜查引擎尋找法例,結果會繼續顯示舊的「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站連結。
本刊記者透過 Google搜尋「侵害人身罪條例」,發現第一項搜尋結果仍是舊網站連結,但點擊後即轉往新網站,惟會出現「對不起,我們找不到你要的網頁」字眼,需時十秒或要按進連結,便再被轉往新網站首頁去,卻不是直接轉到所搜尋的法例條文,需要用家另行再輸入資料查詢,變相多一重步驟。
更甚是,被轉至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後,用家有時不能透過「回上一頁」功能返回之前頁面,包括搜查結果,用家結果「被迫」留在有關版面再摸索如何使用,卻因未能記得所需的法例章節,於是要另開頁面再重新搜尋,然後才返回新系統尋找所需法例。
另一個設計上的失誤,是在「中轉」頁面內,無論按入繁體、簡體還是英文告示下之連結,均一律連往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的同一語言首頁去。
本刊翻查資料,律政司法律草擬科法律草擬專員莊綺珊,早前接受香港律師會訪問時曾稱,會盡量簡化由舊變新系統過程,「務求新系統啓用之後,進入『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站用戶,會在大約十五秒後自動被轉至新系統的網站。」表面上比目標還快了五秒,但用家等一秒,其實都嫌多。
「其實喺嗰個位,佢(同行)已經唔想等啦。」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吳宗鑾也認為新網站並不便利,以往可「直接去問 Google大神,就可以去到相關嘅法例嗰度」,現時不少同行感不滿,「好多時我哋習慣搵番個 PDF版本(睇法例),但發現啲 PDF唔見晒……有部分法例似乎有 PDF,但 format唔同咗……有相當部分法例,真係搵唔到個 PDF。」他在記者要求下示範平日如何搜尋法例,說得最多的一句,係「俾番條 link我」。
律政司今年二月時發出新聞公布,指更新網站目的是「提供便利及免費途徑,供市民取覽香港法例」,惟結果卻似乎是帶來更多麻煩。
盧俊宇指:「以往一撳入去(條法例),佢都仲係同一個版面,顯示晒『章』、『條』、『版本日期』、『憲報編號』,所有相關資料都喺晒同一個版面,非常之清晰」,而且只要按「下一頁」,便有齊以上所需資訊。
至於新網站,「啲相關資料喺邊呢?我哋要㩒一㩒『其他資訊』,會愈開愈多唔同版面,先睇到『章』同『條』等內容。」新版本亦無「下一頁」選項,要先返回上一個頁面,才能在新版面打開下一條法例,「結果愈開愈多唔同瀏覽頁,做功課時會好混亂,以前就好簡單……一般用家要適應,甚至比較困難(去使用)。」他坦言,同學們均對新網站劣評如潮,「俗啲講句就媽聲四起。」不少律師甚至警務人員,也向本刊大呻:「好難,唔係好識用個新網站。」
兩度招標批 1.2億元合約
香港法例網站以新換舊的工作,在七年前正式啟動。根據立法會文件,政府在二○一○年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一筆港幣七千九百多萬元非經常性開支,以及三千五百多萬元非經常性員工開支,以建立新網站。
在申請撥款前後,律政司一直強調,新「電子版香港法例」是要取代「活頁版」,並將推出流動通訊裝置版本及「時間點」搜尋功能,徹底改革取覽法例方式,又指以新替舊的其中一個好處,是能大幅縮減更新具法律效力的香港法例所需時間。例如以往更新活頁版,因涉及排版及印刷等工序,需時可長達九個月;新網站的更新時間,只需一至五天。
政府之後於一○年首次公開招標,但因沒有標書符合要求,修改標書要求後,一二年再次招標,才有公司成功中標。
律政司回覆本刊查詢時表示,第二次招標時共收到兩份投標書,經中央投標委員會批准後,最終將合約批給 Azeus Systems Limited(中環電腦系統有限公司)。雙方於二○一二年十二月,簽訂價值一億二千五百多萬元合約,扣除當中約六千萬非經常開支後,餘下款項用於資料庫其後十年維修及保養等支出,由律政司年度財政預算支付。
至於中標的中環電腦系統有限公司,查冊顯示,公司兩名董事林培雲及李運力,報住貝沙灣相同單位。該公司母公司是中環電腦系統控股有限公司,由李於九一年創立,主要提供 IT諮詢及維護等服務。業務地區包括菲律賓、新加坡及中國,○四年十月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以週一收市價每股三毫五仙五坡元計算,現時市值約五千八百多萬港元。李運力曾任香港工程師學會資訊科技分部主席,過去不時出席分享會,講述如果運用科技提升企業效能。
資料又顯示, Azeus的客戶多屬政府機構及財金業,以往亦曾協助警務處更新系統,○五年曾與政府簽約,將當時「第二代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更新至第三代,系統主要協助警方提供處理刑事記錄資料。不過,該公司同時亦跟港府有訴訟,包括一宗於去年入稟,向律政司追討二千四百多萬費用的官司。
IT界指解決問題不難
前線科技人員成員賀穎傑稱,早前已知新網站推出後,「基本上全世界都鬧鬼。」他認為,新網站最大問題是「同舊嗰個完全無相容性」,導致搜尋或有人因工作需於文件「 refer link」也好,「都死晒( link)……好明顯佢哋轉去新系統時無考慮呢樣嘢,或者有考慮到都覺得唔係好重要,我唔知點解佢哋會覺得唔重要啦。」
他續解釋,「公平啲講句,歸根結底問題係份標書有冇寫到有呢個要求,而我懷疑係無呢個要求,呢個係我估嘅啫,但如果標書無寫,就唔能夠話係開發商過失。」他強調面對劣評,政府有關方面應「整番好啲 link」,技術上亦不會很複雜,「做個簡單 mapping。」
不過,當他得悉開發新網站花費逾億元時,即大表驚訝:「吓,咩呀?咁貴嘅?」其後補充,「個數比較大我聽落有少少嘩然」,但因不清楚標書內容,未能評論是否太貴,「可能有啲 hidden嘅嘢係用家見唔到。」他認為,舊網站始終是九十年代「原始設計」,有需要更新,但強調必須先處理「死 link」問題。
面對業界叫苦連天,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更新網站「原意係好嘅,但 execution(執行)得唔好。」他直言,很多法律界人士都向他投訴新網站難用,故已去信律政司要求修改,亦要求對方向法律界人士解釋新網站用法,「如果唔改善,就真係嘥錢。」
「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首頁,最近顯示因正在處理新系統的技術問題,新舊資料庫會並行運作,但未提及相關技術問題是什麼。律政司發言人回應,理解用戶對舊網站瀏覽方式十分熟悉,需時適應亦可理解,有為用戶提供培訓課程。舊網站技術平台過時,長遠需要新平台取替。由於搜尋器公司需時建立搜尋器索引,以將新網站資料顯示於搜尋結果前列位置,律政司已通知主要搜尋器公司新網站啟用,現時新網站搜尋結果,已開始出現在較顯眼位置。
話你知: HKLII都可免費查法例
想查閱香港法例,其實不只得一個途徑,除了經由律政司現時劣評如潮的法例網站外,其實還有另一個同類型網站 HKLII(香港法律資訊中心),由香港大學於○二年初設立,宗旨是向公眾提供網上香港法律資訊,不收一分一毫。當中資訊豐富,不少法律界人士均推薦採用。
HKLII是一個免費、獨立及非牟利網頁,目的是推廣及支持法治精神,讓公眾取得所需法律資料,由一一年十一月至今,被訪逾五百九十萬次,即每月有約九萬人瀏覽。網站由港大計算機科學系與法律學院設立,與外國其他法律資訊中心合作,提供各地及內地法律資訊。但因經費幾近用盡,最近正進行公開募捐,以免將來被迫停運。
新「電子版香港法例」搞到一鑊泡,大律師吳宗鑾表明:「我哋好多相關同業,包括我哋法政匯思好多會員,可以話十個裡面有十個都話投訴,情願用番 HKLII。」
撰文:鄭語霆、李啟發
攝影:梁譽東
news@nextdigita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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