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各院所主要會提供4類膳食供囚犯選擇。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因在任時無申報正洽租深圳東海花園豪宅事宜,去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其後提出上訴,上周五(20日)遭上訴庭駁回,僅將刑期減至12個月。他在聞判後報稱感到不適,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療,並留醫該院羈留病房,至今早(27日)才被押送至赤柱監獄。雖然曾身體不適,但懲教署表示,所提供餐點獲衞生署定下膳食營養準則,符合在囚人士營養需求。
囚犯膳食方面,因應不同飲食文化,懲教署各院所會提供4類膳食供囚犯選擇,並由專業營養師設計餐單,食材及分量均符合營養標準,據了解,囚犯早午晚3餐的配菜種類劃一,早餐會有肉、蛋、菜及飯,午餐有豆粥,晚餐有雞翼或魚等,消夜有牛奶及麵包。
用膳時間方面,早餐是上午7時至9時,午餐是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晚餐是下午4時半至6時半,傍晚約6時45分所有囚犯需返回監倉,同時可領取消夜,而進食時間囚犯則可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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