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娥六招」出台,加上中美貿易戰陰霾未散,為樓市增添不明朗因素,一手樓市場更現減價潮,繼百利保及富豪發展的元朗洪水橋的富豪.悅庭劈價三成後,昨日華懋屯門現樓盤琨崙,亦減價吸客。然而,恒地旗下新推出住宅項目,位於西環的翰林峰(Novum West)市埸反應卻出奇地熱烈,四個195呎單位賣三萬一蚊呎,於7月31日推出市場,根據翰林峰銷售安排資料與成交紀錄冊顯示,四個單位同日全部成交!
翰林峰(Novum West)新聞多多,自去年五月推售至今,已有十一宗撻訂個案。有經紀似乎對今此有質疑,壹週刊記者收到地產經紀爆料投訴,斥恒地涉嫌「偷步賣樓」,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一名不願透露身份的經紀指,翰林峰(Novum West)這四個單位正式售賣日期是7月31日,而最新價單公佈日期是7月27日。但他的朋友,恒基熟客,早於公佈價單前三日,即7月24日,已收到恒基銷售部whatsapp私下聯繫舊客推銷四個單位,同屬第三座,包括17樓C,16樓C ,15樓C及12樓C。由經紀提供的手機螢幕截圖,疑似為銷售部職員與顧客推銷的對話紀錄,可見疑似銷售部職員聲稱這四個單位為「獨家﹗必搶盤」,又指「直接經發展商購買送1%現金回贈及36個月免管理費之優惠」,似乎想「飛走」經紀自己做。
經紀指發展商一般會向經紀提供3.5%佣金,成交由發展商自己做,省回八十多萬經紀佣金。
如經紀提供的資料屬實,此舉已違反了《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34條,本刊向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查詢,發言人解釋,賣家於價單發布首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探求準買家購買樓盤意向,而在某指定單位正式出售前,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詢問準買家購入該單位意向;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
恒地回應有關查詢時否認私下推銷相關銷售單位,亦表示至今未收到任何投訴。
有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34條內容:
《條例》第34(1)條列明「在列出發展項目中的指明住宅物業的售價的任何價單的文本根據第32(3)條提供的首日之前,賣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探求對該等物業的無明確選擇購樓意向,並須拒絕上述意向。」;《條例》第34(2)條則列明「賣方在要約出售發展項目中的某指明住宅物業的首日之 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探求對該物業的有明確選擇購樓意向,並須拒絕上述意向。」
撰文:黎諾瑤
相關連結:
【愈來愈猖狂】搶經紀客 新世界派茶葉 優先揀單位 施永青:佣個個都想慳
https://bit.ly/2OERHbg
立即按此連結下載APP:http://bit.ly/next28app
來源 source: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