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人於今年5月13日清晨五時,於觀塘海濱公園某燈柱附近,發現一對男女形跡可疑,於是報警。警方到場發現兩人下身赤裸、男上女下的正在交歡,於是喝停兩人。兩人警誡下承認因酒後失控而犯案。
男女被告陳尤斌(23歲)及陳嘉欣(20歲)原被控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控方今撤控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在兩人同意下,兩人須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一年,並各須付500元訟費。
兩人離開法庭時,男方大方讓記者拍照,見女方被追訪,即挺身護花走在女方前頭。
【案件編號:KTCC1663/18】
記者羅日昇
來源 source: http://hk.entertainment.appledaily.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