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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8日 星期三

【黃腳雞案】勒索一夜情青年 妙齡女子判囚兩年半談笑風生入獄 __,黃腳雞,

被告游祖怡(黃耀興攝)
被告游祖怡(黃耀興攝)被告不滿傳媒所拍照片「影到(我)對腳咁粗」妙齡女子涉與「男友」設下「捉黃腳雞」陷阱,勒索跟她有一夜情的青年6萬元並刑毀對方座駕。 ...


被告游祖怡(黃耀興攝) 被告游祖怡(黃耀興攝)
被告不滿傳媒所拍照片「影到(我)對腳咁粗」

被告不滿傳媒所拍照片「影到(我)對腳咁粗」

妙齡女子涉與「男友」設下「捉黃腳雞」陷阱,勒索跟她有一夜情的青年6萬元並刑毀對方座駕。案件於區院審理後,女子今被裁定串謀勒索和刑事毀壞兩罪罪成,法官全盤否定女子辯稱遭強姦的說法,指她對性交一事自願、自知、甚至自發;從通話紀錄可證她默認犯案,考慮案情和有關案例後,判她入獄2年半。

洋名Chantal的女被告游祖怡(23歲),今身穿黑色長褲在多名女友人陪同下到法院應訊,她散庭後一度隔住犯人欄與友人談笑風生,又問懲教職員是否在羅湖懲教所服刑。

稱遭網絡公審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知監禁是無可避免,而案件經傳媒廣泛報導,部分傳媒跟蹤並拍下被告的容貌,令她飽受困擾。律師指被告不但面對法律審訊,更受到網絡公審,尤其「對被告人身嘅評論」,對她而言,已是一大教訓,重犯機會是零;律師並指,由於傳媒將被告容貌公諸於世,其任職的美容中心即時要被告停薪留職。

律師另指本案犯案手法不高明,沒牽涉三合會背景、亦不涉及恐嚇發布淫照,事主更沒金錢損失,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和家人受到傳媒追訪而額外承受的心理壓力,而酌情輕判。

法官蘇文隆裁決指本案由在酒吧案發至拘捕被告,僅短短72小時,案件是一對一的指控,雙方各執一詞,法庭必須小心考慮兩人的證供和合理性。蘇官指本案重點在於被告是否串謀男友勒索事主6萬元、並向事主的座駕淋起漆水,破案關鍵在於事主機警地錄下他與被告之間的對話,錄音全盤摧毀被告的庭上版本。

電話對話中默認刑毀



對於被告供稱當晚遭事主迷姦並慘遭蹂躪,但她卻在電話中邀請事主見面並謂「得閒飲茶」,法官認為此舉毫不合理,不相信被告指此舉是要求事主陪她看婦產科並支付診金,亦由此可推論被告當晚根本不是被強姦,對性行為是自願、自知、甚至自發;再者,若事主當真強姦被告,自不會主動報警稱自己遭勒索。

被告更在電話中質問事主:「你知唔知自己招惹咗乜人」,此舉明顯是提醒事主早前所收到的勒索電話,與事主證供吻合;被告又問對方「鍾唔鍾意隻色,唔鍾意下次可以換另一隻色」,明顯是默認刑毀座駕一事。蘇官指單憑錄音已經看出端倪,真相呼之欲出,遂裁定她兩罪罪成。

被告曾於案件審訊期間,曾向記者投訴傳媒所拍照片「影到(我)對腳咁粗」,身旁友人更要求記者「P圖(修圖)」瘦腿,記者婉拒後被告則退一步要求只拍半身照。

【案件編號:DCCC1157/17】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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