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著名女星范冰冰身陷逃稅風暴消失123天,昨日終獲中共「高高舉起,輕輕放生」。官方雖高調公佈其三宗罪,逃稅2.5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9億港元)更是內地娛樂圈歷來金額最高,但官方志在殺雞儆猴,只要補交8.83億元(約10億港元)稅項及罰款即可換回自由,毋須入獄。新聞公佈後不久,范在微博「翻生」,道歉之餘不忘黨恩:「沒有黨就沒有我。」
記者:黎仕南
范冰冰初時不認自己簽「陰陽合同」逃稅,到最後稅局介入,她被失蹤123天。這123天,以往相識滿天下的「范爺」被扣在北京秘密賓館,上月孤獨地過了37歲生日,幾乎無人敢公開祝賀,連到了談婚論嫁階段的男友李晨亦被瘋傳離她而去。
「經歷從未有過的痛苦」
真正牽掛她的或許只有弟弟范丞丞。這位弟弟獨自面對公眾,為「想保護家人」曾在台上崩潰痛哭。百般滋味的范冰冰看在眼裏,昨在道歉信開首便說:「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離奇的是其男友李晨昨天龜縮。范丞丞今天有公開活動,相信會回應事件。
官方新華社昨早10時公佈范冰冰的三宗罪,指她合共逃稅2.55億元,包括在電影《大轟炸》的3,000萬元(約3,407萬)片酬中,只上報1,000萬元(約1,135萬港元),其餘2,000萬元(約2,271萬港元)沒上報,逃個人所得稅,繳營業稅及附加稅合共730萬(約829萬港元),另又揭發她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約2.82億港元)。不過,失蹤期間屢傳「凶多吉少」的范卻獲官方在國慶長假送了一份大禮。官方指她屬初犯,只要在限期前交回未交稅項及罰款合共8.83億元,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再犯才移送機關處理。
網民不滿判得太輕
范冰冰為內地逃稅金額最高的藝人,遠超因逃稅坐監442天的女星劉曉慶,范竟能豁免坐監,不少網民不滿官方判得太輕,慨嘆:「社會絕對不公平。」官方指江蘇在9月30日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按一般機制市民需在15日內補交稅項,故若無其他安排,范在10月15日前須付清款項,否則將會入獄。
范冰冰花錢買回自由,好好享受國慶長假,固然要配合官方。在官方出稿兩小時後,她中午在解禁的微博向黨交心:「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我完全接受。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她向公眾道歉之餘不忘黨恩,指自己「辜負了國家的培養」、「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就沒有范冰冰」。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蘋果》指,官方想儲子彈留待日後貿易戰等龐大開支,故「處處掠水」,反正范冰冰入獄亦無好處,故想借范來警告其他藝人及公司補交稅款,填補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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