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鉅源因病情嚴重,本月中獲批准提前釋放。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被告之一、新鴻基地產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因病情嚴重,本月中獲批准提前釋放,離開赤柱監獄,現時正在港島一間醫院留醫,今次是繼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後,案中再有被告獲釋。
現年70歲的陳鉅源,2014年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囚6年,去年終極上訴失敗,須繼續在赤柱監獄服刑,若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原定於今年12月刑滿出獄。
但陳在獄中發現身體不適,經醫生診斷後,確定病情嚴重,獲准提前釋放,於本月中離開監獄,現時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陳鉅源於中文大學畢業,1973年加入新地,其後升任至執行董事,2012年被揭發牽涉許仕仁案,遭廉署拘捕。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根據《監獄規則》第148條第2節,院所醫生如認為任何在囚人士繼續留在監獄會有生命危險,或認為任何患病在囚人士不會存活超過他的刑期,或完全或永遠不適合在監獄服刑,則須以書面向署長提出建議,以便轉交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12節考慮赦免或減輕該在囚人士的刑罰。本年度截至本月24日,共有7名在囚人士根據上述條例獲釋。
有資深懲教人員指,如在囚人士病危,並獲醫生確認,便可申請提前釋放,過去時有案例,在囚人士的身份及背景絕不是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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