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掃呢頁CODE去手機
請LIKE FACEBOOK“新專頁”THANKS!
鍾意我? D 熱爆文章嗎?
即刻“讚”接收更多熱爆?!
唔要再顯示

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佔中落鑊:佔中三子在內9被告 涉煽惑妨擾等6控罪表證成立 __,佔中,

(左起)「佔中三子」朱耀明、戴耀廷及陳健民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公眾妨擾等罪。香港2014年爆發佔領行動,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事 ...


(左起)「佔中三子」朱耀明、戴耀廷及陳健民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公眾妨擾等罪。


香港2014年爆發佔領行動,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事後被控以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首被告戴耀廷選擇不自辯及不會傳召證人,次被告陳健民現自辯。

控方今早傳召隸屬重大事件公共聯絡科的警長郭思偉作供,他表示於2014年9月29日中午12時許,曾協助高級督察上司向朱耀明或盧偉明派送一份反對通知書。他們先後前往旺角好望角大廈及中僑商業大廈的教協地址找兩人,但兩人皆不在,但一名陳姓男子稱可代為轉交。郭於是在詢問陳是否認識兩人及「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此一組織後,陳表示認識,郭便把通知書交予陳簽收,而陳指會盡快轉交。

辯方卻指據《公安條例》,只有3個方法可把相關通知書派予申請者或相關提名人,且該通知書是須送達予申請者,但郭表示並沒有人向他提及。辯方亦質疑郭從電視上得知佔領行動的發生,定會知道可到金鐘找到朱,但郭不同意,且表示他並沒有兩人的電話,故他不曾致電兩人。

9名被告依次是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以及李永達。「佔中三子」戴、陳、朱共同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指3人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而3人與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指該7被告在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分別於金鐘添美道,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的公眾地方及道路。

另外,黃浩銘獨自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即煽惑他人阻礙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即煽惑他人阻礙夏慤道的行車道。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