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嘉渝(右)向港鐵申索2500港元賠償以支付她心理輔導的費用。(梁柱鍇攝)
警方在8月31日晩於港鐵太子站內追捕示威者,惟執法惹來不滿。有市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港鐵申索2500港元賠償以支付她心理輔導的費用,並要求港鐵公開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案件今日(22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
審裁官首先向申索人葉嘉渝及港鐵代表解釋法律程序,又指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能定明相關人士責任及處理賠償事宜,例如案中申索人的心理治療費用,但不同於區域法院等其他法院,審裁處並無權力命令及強迫對方交出閉路電視片段,除非被告人為了抗辯及支持說法而提供片段。
審裁官又詢問申索人是否曾就8月31日的事件求診,申索人指在10月11日,曾到一間私家診所接受精神治療。她此前未去過該診所,亦未有向其他醫生求醫。申索人指需要4星期處理撰寫證人供詞及準備醫療報告。被告代表則指證人供詞主要由車務部及月台員工提供。在收到申索人的供詞及報告後,需時4星期作回應。審裁官最後把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6日。
據申索人在申索書中稱,當晚10至11時,港鐵未能妥善管理乘客,導致有人於太子站月台以鐵錘恫嚇市民,期間申索人在等候列車時,看見警方速龍小隊和防暴警察衝入地鐵車廂內毆打乘客,使她精神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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