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持續五個多月,警方處理示威活動手法日漸猖狂。在近月的拘捕行動中,警察擅闖民居搜捕已變得習以為常。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短片,警方於11月12日晚上又再重施故技,當晚為周梓樂同學頭七,香港仔街坊於香港仔海傍舉行追悼會,期後演變成警民衝突,防暴警察闖入私人屋苑電梯大堂,將一對街坊姊弟強行帶走,離開大堂時,更扯著女士頭髮拖行。
記者聯絡拍片者Ivan講述當晚情況,他指當日於防暴警察在晚上9時左右,於香港仔中心一帶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附近街坊紛紛爭相走避。Ivan走回住所大堂,發現兩名男女於香港仔中心海龍閣地下大堂被防暴警察包圍,於是以手機拍攝事主被捕過程。其間他詢問被捕人士姓名及聯絡方法,讓被捕者家人盡快出來幫助。
女事主於被捕期間,疑怕被失蹤,對Ivan大叫「我唔會自殺,性格樂觀」,說罷防暴警察便以盾牌推走女主事,警員亦開始變得暴躁,在等待大門打開期間,更扯起女事主的頭髮拉出門外,使得女事主大叫。Ivan 認為在場人士都是街坊,當時沒有背囊或裝備,全部兩手空空落街食飯的裝扮,不知道犯甚麼事。警察拉扯女事主頭髮時,那位女士完全沒有反抗,認為警察也使用武力是不合常理。
事後當區區會候選人黃銳熺隨即聯絡當事人父親,並幫助事主尋找免費法律支援服務。他指當晚警察走入香港仔中心廣場舉藍旗,把私人地方當作行動通道,又在那裡用電筒照射樓上鄰近民居,做法是恐嚇居民。被捕者當時沒戴口罩,只不過將口罩放於口袋內,但警方以《蒙面法》和非法集結作出拘捕,他認為警方不應胡亂執法。
黃國桐律師認為警方根據《警察通例》下,是有權為追捕或拘留人而進入私人地方,但現在警察在私人地方拘捕行為,大家會覺得是搜捕、進行調查,而非鎖定目標進行拘捕,他認為在沒有監管約束之下,警察會繼續為所欲為。
採訪:麥耀輝
攝錄:張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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