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Sherman)與陳潔玲年初傾合作搞抗疫產品發生金錢糾紛,Sherman因為追討不到4,4286元退股款項,早前透過律師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追討款項及訟費,列為退款的申索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簡短提訊處理。陳潔玲與男友及女友人於早上8時半到場,20分鐘後,鍾舒漫在妹妹鍾舒祺及女友人陪同下亦抵達法院,鍾舒漫被問對官司信心,她豎起手指公,雙方於法院內完全沒任何眼神交流,但彼此神態鬆容。
身為申索人鍾舒漫先獲法庭書記傳召,並作簡單講解法庭流程,書記問到鍾舒漫會否先跟被告人陳潔玲再作傾談嘗試和解,Sherman表示持開放態度,而陳潔玲表示事前已嘗試跟對方和解而不成功。
兩人隨即獲安排一同會見法庭檢控主任,了解案情,會面半小時後,再步入法庭見翟國怡審裁官,審裁官見到鍾舒漫時,即提醒她法庭內不能戴帽,接住再問鍾舒漫:「妳告佢乜?」Sherman稱跟陳潔玲合作不到,答允對方取回貨物以代替合股款項,但於本年5月14日時,陳潔玲的代表謝先生(陳潔玲男友)表示簽收貨品時,要簽一份協議書,不能違犯低於批發價及零售價出售要求,她對此感到不公平。陳潔玲解釋因同時有批發貨品予其他人,跟她定立協議書是保障所有人的利益。
審裁官提出3項解決方案:打官司、和解、調解,並提醒雙方打官司有風險,包括輸方付訟費或面對上訴。鍾舒漫表示要繼續追討金錢,而陳潔玲則稱貨品已備妥,願意讓步,讓對方簽收貨品解決事件,但審裁官表示法庭不接納金錢以外方案,但陳潔玲稱沒能力支付金錢,審裁官再解釋合約法的準則後,雙方決定打官司。
案件將安排於明年3月13日下午2時半於同一法庭審查文件及排期審訊,而雙方分別將自己男友Steve Lam(林灝軒)及謝先生列為證人。
退庭後,陳潔玲跟男友先後離開,約10分鐘後,鍾舒漫跟妹妹步出法院,鍾舒漫接受訪問被問到對案件信心?她稱以平常心面對,做好自己便夠,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多講。她強調堅持每步做得恰當便可,對於打官司可能面對龐大律師費,她說:「有心理準備。」至於會否申請法援及可能律師費等開支比追討金額還大而得不償失?她說:「我會同屋企人商量,始終自己嘅事連累家人同身邊人,要好好去處理。」最後問到會否考慮不打官司?她僅說暫時不透露。
【案件編號:SCTC 03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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