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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13歲女被母賣身:逼13歲女與富二代性交攞附屬卡 貪錢母認罪 富二代,



中年婦涉夥同同居男友,要求13歲親生女兒與富二代性交。(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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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涉夥同同居男友,要求自己的13歲親生女兒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為。中年婦承認促使21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其姓李同居男友,則否認刑恐及非禮罪,案件今日在區院開審。

庭上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供詞,她提到在去年12月10日,女被告要求她見一名富二代,對方是男被告的補習學生,女被告更要求她與富二代發生性行為,又指如兩人拍拖,富二代會向她提供附屬卡。女被告亦指,如X不懂得性交過程,可找男被告直接與她「搞」,惟X拒絕女被告要求並爭論,女被告就提到以前自己家貧,其母親、即X的外祖母不願意向她介紹城鎮男人,令她未能入城,所以令她很討厭自己母親。

X續指,她翌日準備上學時,女被告又在自己耳邊不斷講「富二代」三字,又指「女人同男人遲早都要搞嘢,早啲做同遲啲做係無分別」,且指X有錢都不賺。X提到,在該日前女被告已曾提過要向她介紹富二代,但當她問及富二代名字時,女被告卻不知道。X亦曾問女被告,為何母的男友要與她發生性行為,女被告回應指其男友「又乾淨,性器官又細,無咩所謂,當練習下。」

X指她反駁女被告,指「你覺得呢件事係啱嘅,係你嘅價值觀」,但兩人價值觀不同,女被告不應迫她,之後她就離開,回校後她向女同學提及事件,之後找社工。女被告的案情則提及,女被告在內地生下X,2003年女被告、X及X生父來港,但2009年與丈夫已分開,女被告在去年5月與男被告拍拖,6月更開始同居,兩人曾在X面前性交。X又稱,男被告曾表示想強姦她,他並曾在X睡覺時,將其睡裙捲起或想強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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