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哋香港人好巴閉咩?」原本是稚齡小孩之間的身體觸碰,演變成香港與內地兩家庭的紛爭,雙方先口角繼而發生肢體碰撞,香港家庭五旬母親遇襲重創,康復無期;施襲的內地婦則要在身懷六甲時鋃鐺入獄。涉案內地婦於今年五月在港鐵沙田站外以「助跑式」起跑推跌案中港婦,導致其後腦着地重傷,繼而再襲擊婦人的女兒,她昨在沙田法院被裁定嚴重傷害及襲擊等兩罪成立,須即時入獄五個月零一周。裁判官斥責她直接導致老婦身心受創,須靠拐杖輔助步行,但裁判官亦特別指出,不應因被告一家來自內地,便把本案提升為「中港矛盾」看待。
現年廿八歲的女被告黄玉鳳昨聞判時表現緊張,不時流涕落淚。被告被拘捕後禁止離境,留港已四個多月,她昨日求情時透露自己正懷孕四個月,坦言「不想在香港生第二胎」,希望法庭考慮其身體狀況予以輕判,讓她返回內地分娩,裁判官最終判她入獄五個月一周,扣除獄中假期後,預料她服刑完畢可如願返內地產子。被告聞判後則透過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法庭拒絕,其丈夫離開法院時被問及判決是否公道,沒作回應。
控罪指,報稱主婦的被告於今年五月九日在港鐵沙田站外,分別嚴重傷害及襲擊一對母女林月芬(五十五歲)及劉君媚(廿八歲)。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昨裁決指,兩名事主的供詞相當脗合,皆誠實可靠,故採納二人證供。裁判官強調,他已至少六次重看閉路電視片段,認為被告高速衝向事主母女,以及林向後倒地,兩者一氣呵成,故林受傷「肯定係被告直接造成」。再者,被告繼而主動襲擊劉,更顯得其「自衞」的辯解太牽強。裁判官考慮所有證供,認為被告可能因憤怒而失控,遂全速衝擊對方作報復,裁定她兩罪俱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本是虔誠佛教徒,案發時因看見事主用手機拍攝其家人,她為保護家人才犯案。裁判官判刑時則表示,雖然事主當時拍攝被告是沒有必要,亦屬不智,但被告也不應因此襲擊事主,但考慮到被告滯港已四個多月,受審期間飽受狙擊者恐嚇滋擾,故酌情減刑,最終刑期為五個月一星期。
案情指,事主林月芬與兩歲外孫仔及女兒劉君媚於案發當天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閒逛,期間其外孫仔遭被告的一歲女兒拍打,雙方家長制止兩童時,被告以帶鄉音的廣東話說:「你哋香港人好巴閉咩?」其後雙方在商場狹路相逢,劉用手機拍攝被告一家,被告突全速衝向兩名事主,其中林被推跌,後腦着地「腫如菠蘿包咁大」。被告自辯時反斥劉大罵她「大陸蝗」、「垃圾」,拍攝她一家時當眾大喊「大陸鬼,將你哋全家放上網」。不過裁判官裁決指,被告並非誠實可靠證人,不接納其證供。
案件編號:STCC 165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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