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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人大釋法】曾鈺成:宣誓無效即失議員資格荒謬 不能重新宣誓非絕對 __,曾鈺成,

宣誓風波持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出席學校活動時指,人大及時主動釋法確有需要,是依法辦事、天經地義;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周一在專欄撰文,指釋法後有意見認為,立法會議員如在就職宣誓時被裁定宣誓無效,便立即失去議員資格,那多位建制派議員也應失去議員員資格,形容「這顯然是荒謬的」。曾鈺成以題「監誓權責」在am730撰文指,過去一星期,社會上對「人大釋法」議論紛紛,他認為如果將釋法理解為宣誓無效者立即失去議 ...


宣誓風波持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出席學校活動時指,人大及時主動釋法確有需要,是依法辦事、天經地義;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周一在專欄撰文,指釋法後有意見認為,立法會議員如在就職宣誓時被裁定宣誓無效,便立即失去議員資格,那多位建制派議員也應失去議員員資格,形容「這顯然是荒謬的」。曾鈺成以題「監誓權責」在am730撰文指,過去一星期,社會上對「人大釋法」議論紛紛,他認為如果將釋法理解為宣誓無效者立即失去議員資格,那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在誓辭中少唸了「香港」二字;建制派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把Administrative誤唸為Administration,便都要失去議員資格,沒有重新宣誓的機會,曾鈺成指這種理解顯然是荒謬。曾鈺成指,釋法正文沒有指出如何處理議員宣讀誓辭時的無心之失,但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解釋》所作補充「至於不是出於宣誓人的故意而出現的不符合規範的情況,可允許宣誓人進行再次宣誓」,顯示不得重新宣誓並非絕對,要看宣誓不符規定故意造成的。至於「誰有權作出裁定」的問題,曾續指,有意見認為監誓人有這個權力,但釋法內容並沒有說監誓人可以裁定宣誓人是否故意違反;《基本法》和有關法律,亦沒授權作為議員監誓人的立法會主席或秘書因議員宣誓,自行宣布褫奪議員資格,他指若釋法真的作了這項賦權,就是對原有法律的重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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