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賭廳「爆煲」後,苦主一五年曾集會抗議要求「向華強」交代,部分人近日已入稟向多金及永利追討。
時事短打
多金爆煲兩年苦主入稟告永利
二○一五年九月,澳門永利酒店多金賭廳時任財務總監周玉媚,涉嫌捲款逾二十億元失蹤,事件震撼澳門博彩業界,成為濠江賭業自高峰滑落的分水嶺之一。
事隔兩年,苦主遊走多金及不同政府部門間,希望討回存款,但並非人人皆得償所願,部分人決定向多金興訟,他們指永利在監管上有連帶責任,會將永利列為被告一方。
多金事件中「被走數」的苦主,本身大多從事疊碼仔,每人涉款分別數以百萬計,交涉追討無期,他們決定訴諸法律尋求公道。
其中一名有份入稟、損失一百萬元的苦主葉先生對本刊表示,事發至今逾兩年,澳門當局也未能協助:「佢嘅律師都話多金無呢個意識同我哋和解,博監嗰邊回覆惟有法律解決,咁我哋現在請律師。」
其實自二○一六年起,多金選擇性接觸苦主,商討和解,但葉先生形容這是對方單方面安排,且並非全額退款:「六十幾個苦主之中有啲傾過,有啲俾你收四成、三成(賠償),跟住同佢慢慢拗,收五成咁樣……但係我哋嗰啲無傾過。」多金為何拒絕與他談和解?葉稱對方沒有解釋:「根本上多金唔會同你講咩嘢理由吖!多金認為呢啲賠唔賠,係多金嘅選擇,唔係我哋選擇。」
葉先生又透露,他的案件仍在法院排期待審,他旁聽其他已開審個案時,得悉多金一方與周玉媚「劃清界線」:「有個別開咗庭的,都話不承認呢位周玉媚小姐是一名員工。」但他強烈質疑此番說法:「去財政廳查多金有冇為呢個人納稅就知道,佢講大話都冇用。」
指永利有責
葉先生稱永利在事件中難辭其咎:「永利同佢哋(多金)係六四廳(賭場與廳主六比四分賬),有連帶責任,有監管可以追查他們當年有沒有做過巨額交收。」
根據澳門法例,凡於賭場提款、存款或兌換籌碼超過五十萬元,均會被列為巨額交收,賭場須向博監呈交「巨額交易報告書」,詳細記錄相關人士個人資料及證明文件等,由於涉及的存款額已超出法例要求,因此苦主認為永利一方在監督多金申報上有一定責任。
另一苦主林先生累計於多金存款五百萬元,當中只有一張一百萬元存款單據獲確認為有效,「多金說只查到發生事前幾天的最後一張(存款單記錄)」,林先生說事發後向司警報案,自正式錄過口供後,司警再無接觸他跟進調查工作與進展。他亦已聘請律師入稟,同樣以永利有相關責任為由一併追究多金和永利,他說:「一直拖住,我想問點解只承認一張,其他存款不承認呢?」
批政府懶理
合共接近七億元存款,多金利息豐厚,苦主指存款每一百萬元,每月利息有兩萬,除了利息吸引,一眾苦主指稱「向華強」有份經營該賭廳,為幕後大老闆,故曾在永利酒店、澳門特首辦外等地方集會,要求對方交代。他們至今仍都異口同聲強調因為相信「中國星老闆」、「向華強」才會存款至多金,苦主之一娟姐更直言:「他是我偶像來的嘛!」
事件涉及美資企業,當地工會亦介入事件,美國國際執業工程師協會在事件甫爆發,曾發出公開信點名指多金擁有人與中國星集團主席向華強,過去曾有多宗商業合作及融資交易,又去信澳門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要求澳門政府全面調查多金與向華強的關係。
中國星未就事件作出過回應,向華強太太陳嵐曾回覆傳媒:「自己近年常到多金玩樂,每個賭廳都會稱呼他們為老闆,『那是否每家賭廳都有份?』」永利過去曾回應指,事件對集團運作沒有直接財務影響,多金並沒有拖欠集團款項,只餘下一班苦主多年來奔走作強烈控訴。
撰文:詹仕恩
攝影:海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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