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薇早前駕駛保時捷跑車上山頂回家途中,遭小路出大路的保時捷四驅車攔腰直撞。四驅車女司機被控不小心駕駛罪,上周三林夏薇出庭作供,稱當時以正常車速開車,她又說:「當時隱約feel到、睄到嗰度有車,冇睇到係一個實體,有燈,但車未到。」林夏薇指意外令她頸椎受傷。案件昨日裁決,據報裁判官指林夏薇供詞自相矛盾,但又不能排除被告指林夏薇當時車速太快,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判罪名不成立。
林夏薇對判決失望,今日在ig撰文表達不滿,披露更多意外發生時的情況:「明明我以正常車速被小路出大路的中港車牌四驅車(保時捷Cayenne)攔腰撞致受傷,估唔到係咁嘅判決!我車被撞的位置是副駕駛座至後沙板,對方是右前輪同前泵把花咗。對方為自己辯護話佢在讓路停咗2,3秒先駛出,然後佢架車出咗7,8成我架車先在後飛速平行撞上。」
林夏薇更斥:「以物理學角度睇根本冇可能發生!我點樣可以用我的左車身撞她的車頭!明明車的撞擊傷痕是我被撞,對方竟然惡人先告狀,反過來話我從後衝上嚟!而事實上嗰個路段已安裝安全島去限制路面闊度,所以條路的闊度根本不可能容得下兩架車平行行駛!但仲失望的是法官竟然考慮對方的車身高過我的車身,同埋考慮我是公眾人物!!我唔明以上兩點同佢小路出大路撞人,不小心駕駛有咩關係!?!?」
「我在主路正常行駛,被人打橫撞到,我個證供仲點樣可以自相矛盾到!根本就是斷章取義,我是證人在庭上又不能反駁,估唔到人生第一次為警方做證人,公平公正在哪裡?!照咁講,以後主路正常行駛都要讓小路啦~真的太失望!人在做天在看,馬路殺手太多了,大家真的真的要小心!」
林夏薇火滾,有人留言問她有否裝車cam,但林夏薇堅持:「根本無需要車cam,她小路出大路攔腰撞我!我車撞擊的痕跡,仲有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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