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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 星期四

【移交逃犯】力撐強國陽光司法 解密檔案揭 譚惠珠回歸前與公安密斟 __,中國,強國,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多番迴避議員追問她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評價。何柏佳攝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多番迴避議員追問她對中國司法制度的評價。何柏佳攝【本報訊】港府無視社會及法律界強烈反對,正式將被稱作「送中」惡法的《逃犯條例》修訂交立 ...


【本報訊】港府無視社會及法律界強烈反對,正式將被稱作「送中」惡法的《逃犯條例》修訂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特首林鄭月娥昨於立會繼續死撐立法是為堵塞漏洞。不過根據「香港前途研究計劃」取得的英國解密檔案,發現早在回歸前,英國政府堅持中港之間不應有引渡安排,認為會引起國際恐慌;北京1988年更承認中國引渡法未成熟,認為不宜處理包括香港在內的中英兩國刑事引渡機制。這些密件正好狠狠摑林鄭一巴,中港無引渡安排並非「漏洞」,而是中英政府的共識。

記者:梁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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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首讀《逃犯條例》修訂前,林鄭月娥出席立會質詢環節,當被議員追問是否認同內地司法水平、可放心將疑犯引渡至內地受審時,林鄭以「井水都不犯河水」為由拒絕評論,又指每個司法地區都有獨特制度和安排,政府不適合評價,反過來不點名批評議員,「任何議員去詆毀香港司法制度,詆毀香港冇司法獨立,或者話司法獨立係廢話,都係辜負咗香港市民」,要求議員反省為何要「詆毀、唱衰」香港。

對於法律界批評政府以法例有漏洞為由堅持立法,林鄭月娥死撐現有法律出現漏洞,又稱政府所謂漏洞並非指回歸前排除設立中港引渡安排,而是指在今時今日的法律體制下,有人會利用地理限制在香港「鑽空子」合法逃避移交引渡,「修例係填塞咗個空子」。

保安局長李家超在《逃犯條例》首讀及二讀階段發言時,與林鄭統一口徑,堅持現行法例有漏洞,指現時政府無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現行法例中個案方式移交運作也不切實可行。他強調修例後特區政府可全權決定是否處理移交請求,重申程序上具雙重把關,特首決定啟動程序後,法院會公開聆訊,法例也提供不同保障。



譚惠珠訪公安局惹英憂慮

雖然林鄭企圖以「堵塞漏洞論」作修例理據,但民間組織「香港前途研究計劃」取得的英國檔案館解密文件揭示,中港沒引渡協議並非漏洞,而是中英雙方有意安排。其中一封密件是負責香港事務的外交部官員Bunten於1992年寫信給港英政府,稱留意到有傳媒報道指時任港事顧問譚惠珠拜訪深圳公安局,談及香港回歸後,中港之間的非常規引渡問題。他憂慮,隨着90年代跨境暴力案件日益嚴重,會成為開展中港商討引渡問題的契機。

時任港督彭定康的副政治顧問柏聖文(S.E.Bradley)數日後回信澄清,從來沒意欲和內地商討中港之間引渡安排,柏聖文指考慮到一旦達成協議,可能引起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擔心(well cause concern to those partners with whom we have negotiated),其中一個最主要的恐懼,是移交到香港的疑犯有機會被引渡到中國。

英國政府不想中港有引渡安排,其實北京也有保留。另一封解密文件揭示,中國外交部1988年7月向時任英國駐華大使館副代表貝爾斯(Alyson Bailes)提及司法互助協議問題,席間承認中國引渡等刑事合作法律並不成熟(Domestic law relating to such matters as extradition was inchoate),而且當時香港仍由英國管治,加上香港問題的複雜性,中方決定暫不處理包括引渡安排在內的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建議只限於民事及商業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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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擬提不信任動議

民主黨全體議員昨傍晚會見傳媒,他們高叫「出賣港人,林鄭下台。逃犯移交,香港人人自危」口號,表明會用所有方法,包括提出不信任動議等,要求林鄭下台。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英國密件證明當年港英政府對內地司法制度有所顧忌,不想打開中港司法區隔上的缺口,質疑「林鄭仲唔係吳三桂引清兵入關?」他強調內地制度不健全是爭議所在,批評連林鄭都沒正面回應如何評價內地司法制度。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文件證明由1992年港英政府已預見內地司法制度問題,不宜達成引渡協議,惟內地多年來司法制度無大改進,中港一直談不攏,《逃犯條例》立法本身為制度把關,修例後就變成「丫鬟特首」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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