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指法官參與遊行及聯署,政府必須嚴正處理,亦質疑法官能否審議修例風波的案件。(李華輝攝)
立法會今早(7日)續會,討論《2019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對於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央官員要求行政、司法和立法機關共同努力止暴制亂,行政會議成員、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不認為有關言論干預司法獨立,指三權應合作共赴港難。她又引用2011年英國處理暴動事件時,指當地司法部門成立24小時特別法庭以加快審理案件。
她表示法官判案時不能感情用事及先入為主,裁決時不應擔心民望受到影響或得罪別人。葉指有高等法院的法官參與遊行及聯署,政府必須嚴正處理,亦質疑該名法官能否審議修例風波的案件。
她又提到早前有示威者侮辱五星旗的案件,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一名內地人在美國領事館門口塗黑,卻要立即入獄4個星期,認為非常不公。她表示,現時有些案件例如咬斷警員手指也只需1000多港元就能保釋,亦有保釋人士能到外國演講,政府應對保釋的條件設立指引。
工程界議員盧偉國則指,近期有法官匿名向傳媒作出政治表態,令人質疑他們能否保持中立和專業,認為當局應設立客觀公正的機制,監察法官的表現。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稱早前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聯署活動,有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稱使用個人名義參與活動,其後資深法官呼籲應該避免評論政治或其他爭議性的事件,應無時無刻留意自己的職責,避免影響公正性,由此可見資深法官具有提點作用。他希望藉此提醒政府與司法機構,包括法官要保持中立,不應在社會關注的問題上公開表態,否則將會有損司法獨立。
此外,姚指現時社會出現特殊情況,但律政司在處理早前的軍火武器案時犯下低級錯誤,希望律政司可以承擔更大責任,往後處理個案的效率亦需提高,提出的資料不應有錯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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