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凝(圓圖)告內地快餐店集團,侵害父親李小龍的肖像權。
已故超級巨星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向內地某快餐店集團索償,由於該集團使用酷似李小龍形像圖標作招徠時間長達15年,被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訴至上海二中院。
據悉李小龍公司法人代表為李小龍女兒(Shannon Lee,李香凝),公司要求該集團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並請求法院判令賠償其經濟損失2.1億元人民幣(約2.4億港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人民幣(9.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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