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下午接報案,指灣仔警察總部有「炸彈」。(李國健攝) | next 1/1 pre |
前晚有人報警要挾取消煙花匯演,否則文化中心會發生爆炸。(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下午2許,警方接獲神秘人致電「999」報案,指灣仔警察總部「11樓」有炸彈,警方接報大為緊張,即派出衝鋒隊人員到場了解,並作地氈式搜索,惟未有任何發現,不排除有人虛報,案件列作「炸彈嚇詐」處理,交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組跟進,暫無人被捕。
據了解,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俗稱東翼)及警政大樓西翼均有「11樓」,西翼11樓為刑事總部鑑證科,東翼11樓則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部,及交通總部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
由於市民可經公眾入口乘升降機至上址東翼11樓的交通違例判罪紀錄室繳交罰款,或領取違例駕駛記分紀錄,故警方不排除有人在上址擺放炸彈的可能性,加上該神秘人無清楚指明確實位置,警方正調查其動機及目標。
旺角暴亂後,已先後多次發生「炸彈嚇詐」案,地點包括旺角鬧市、尖沙咀文化中心。年初二晚7時許,一名自稱是本土派組織成員的匿名男子報警,聲稱在梳士巴利道香港文化中心放置炸彈,威脅取消當晚8時開始的賀歲煙花匯演,警方接報聯同消防員趕至現場戒備,但無發現任何危險品。據悉,警方發現報案電話是「鬼電話」,相信有人虛報。
4小時後,深夜11時許,警方再接獲一名男子報案,聲稱在西洋菜南街、彌敦道和砵蘭街對開亦放置了炸彈,惟未發現任何爆炸品或可疑物品,經追查後將兩案列「炸彈嚇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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