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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的二哥致函法庭,希望法官批准不出席聆訊,因為他是建築工人,工作繁忙,需照顧十幾名伙記,他亦不想傳媒公開他的身份。他說死者已矣,對死因沒懷疑、沒投訴。
庭上宣讀二哥向警方錄的口供,簡述了葉繼歡的背景。葉繼歡來自汕尾,在6兄妹中排行第三,隨大哥二哥來港謀生,起初跟從二哥做地盤木工。二哥後來與他分開居住,看新聞得知葉繼歡犯案,以及逃獄後重新被捕。
二哥不時有探監,他指葉繼歡有一名女兒,現年約25歲,每年都探望葉繼歡一次,至於葉妻過去3年都沒探望。
院方指癌症上腦
二哥知道葉繼歡第二次被捕後因中槍導致下半身癱瘓,需坐輪椅。約10年前葉繼歡投訴懲教處不准他看中醫,要找律師處理。2017年3月,二哥獲告知葉繼歡患上第四期肺癌,要接駁儀器留醫,他和兄弟姊妹都時常探望葉繼歡。
去年4月18日二哥探望葉繼歡,下午4時他離開時葉繼歡仍清醒,心跳血壓正常,雖無法說話但可點頭溝通。惟晚上8時院方通報指葉繼歡情況危急,叫他召集家人,院方指葉繼歡癌症上腦,回天乏力,叫家人陪伴最後一程。4月19日凌晨1時葉繼歡證實不治。二哥指葉繼歡沒有遺囑及人壽保險,妻女沒有送殯。
【案件編號:CCDI3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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