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圖左)抗議警方過去處理示威期間,以強光照射阻礙採訪。
反修例示威者在周末再次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今日(2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昨(27日)有幾千人在尖沙咀集結,並出現暴力事件,至少發生3宗暴徒圍毆市民事件,而在今早凌晨4時左右,有清潔工人發現白色發泡膠箱,上有「危險未爆」字樣。
記者會舉行時,有自由新聞工作者(Freelance)抗議警方過去處理示威期間,以強光照射阻礙採訪,又以電筒照向警方高層,並在宣讀不滿宣言後,呼籲在場記者離場以示抗議。警方高層離開並宣布記者會暫停,隨後警方要求該名自由新聞工作者離開,並指派女警將其送走,現場再次發生混亂。
對於有餐廳和藥房被催淚彈波及,謝在開場發言時表示,警方已透過警區代表接觸商戶,向他們解釋和表示關注,但重申警方在示威中處於被動位置,不是他們能決定在哪區採取行動。
至於法庭早前頒布臨時禁制令阻止對警員起底,謝認為,法庭頒布禁制令是認同警務人員應受到保障,對於社會質疑禁制令打壓新聞自由,他保證絕無此事,重申禁制令只是針對惡意起底,警隊有責任保護警務人員,傳媒不用擔心。他又指,在識別警員方面,警隊會逐步推展「行動呼號」至有份參與行動的部隊,積極回應公眾關注,又稱警員蒙面是保護裝備。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行動中拘捕206人,年齡介乎12至63歲,涉及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縱火等。警方昨日使用88發催淚彈,過去一周有7名警員受傷,較嚴重的是有警長昨被磚頭擊中心口,肋骨骨折。
對於本月10日屯門示威現場有人被噴中胡椒噴劑,警方被指在胡椒噴劑加入腐蝕性化學物質,警方今強調,當天並沒有使用腐蝕性液體。警方又指,水炮車顏色水所用的顏料無毒,而顏料可加入催淚水劑一併使用,催淚水劑只會令人短暫不適,不會對人體造成永久影響。
至於昨有警員進入廣華醫院,警方解釋是有警員受傷,其他警員陪同,同時有人破壞正門閉路電視,所以進行驅散及拘捕一名18歲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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