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傑憶述,事發時他已落車到達口岸過關位置,當時內地邊檢人員,因香港持續出現示威,對過關人士作出查問。他對情況感擔心,所有過關時與朋友及家人保持聯絡,希望對方知道他安全,惟最終卻被內地扣查超過兩周。內地公安曾警告他切勿公開被扣查細節否則會有「報應(retribution)」,但鄭認為,為了反送中修例而示威的香港人,有必要公開事件,以證明港人的恐懼是有根據。
他又被罰不准睡覺休息,當流露出倦意就會被迫大聲唱中國國歌。他表明,當時感到非常害怕,國安曾抽他的頭移向其iPhone解鎖,為免受傷,他只好供出密碼。國安更向他明言「這裡沒有人權,你永遠唔會獲釋」,自己亦一度想過自殺。
鄭指出,國安連日向他嚴刑拷問,對方曾稱他是為英國工作的國家敵人,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威脅要以顛覆及間諜罪提出檢控,要求他供出香港連串示威活動是由英國政府「策劃(masterminding)」及煽動,以圖挑戰中國,而他則支援香港的示威活動,包括組織暴力事件,以及出錢聘用內地人參與示威。由於相關指控嚴重,即使面對迫供,他亦一直堅拒承認。
鄭文傑說,在私,他曾參與數次合法及和平遊行;在公,工作上雖被指派觀察示威活動,但只是協助領事評估示威活動對英國國民的影響,以便向國民發出旅遊警示等資訊。接受拷問時,國安曾威脅將他送到「再教育營」,他曾不禁流淚向對方說,「你毋須折磨我,我會配合講你想我講嘅嘢。但我想百分百清楚指出,英國並無向示威者提供任何物資。」不過國安則指控他「講大話」,聲稱內地當局有情報指出英國有資助示威者,而鄭有一位曾到港參與示威的內地朋友,亦指證鄭及英方支持示威活動。
在扣查過程中,鄭文傑亦遭內地當局禁止他接觸律師及聯絡家人。鄭形容國安的拷問旨為「滿足及證明他們預先寫好的劇本」,國安亦不斷要求鄭供出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相關的機密資料,如領館內部建築情況,職員證設計,存放機密資料位置,以及在領館秘密工作的情報人員名單等。他向《華爾街日報》承認,他曾供出兩名他認為具軍情背景的領館職員名字。在扣查過程中,鄭文傑亦遭內地當局禁止他接觸律師及聯絡家人。
鄭文傑曾被帶到羅湖看守所扣留,看守人員曾將一名少女帶到鄭面前,向他表示,該少女亦因為參與示威被扣查,相信有其他香港示威者在內地被扣。他亦曾目睹大約有另外10名港人,因在港參與示威在內地被扣查,當時有看守人員以純正廣東話喝令他們舉起雙手,並指「你唔係響示威期間舉好多旗咩?」
內地《環球時報》當時曾「獨家報道」,鄭文傑因涉賣淫嫖娼罪被捕,更被拍下「被認罪」及讀出悔過書的片段。鄭文傑被BBC記者問到嫖妓指控是否屬實時,他表示,不想聚焦有否嫖妓的問題,因為會正中內地當局下懷,他只會清楚指出,「我冇做過令我珍惜同愛嘅人遺憾嘅事(I did nothing regrettable to those people I cherish and love)。」
他在《華爾街日報》的訪問亦指出,在扣查期間公安稱接獲線報,指他出席會議後,去按摩期間曾嫖妓,問他是否願意認罪,並表明如交由其他單位查問,他將會面臨更加嚴重指控,他形容當時根本沒有選擇。
即使已經獲釋,鄭文傑向《每日電訊報》指,即使已辭去領館工作,現時在港仍然被跟蹤,因擔心個人安全受威脅,他不願回家住,以防被內地國安捉走,只好不斷搬到不同地點,並盡量留在室內並拉上窗簾。即使他正嘗試努力令生活重回正軌,但他經歷今次事件,不知會否有僱主敢聘用,對前路亦感擔心,目前亦正尋求其他國家庇護。
英國外相藍韜文表示,對於鄭文傑於中國被有關當局扣查期間,遭受相當於酷刑的不當對待感到震驚。外交部已召見中國駐英大使,表達英方對於中方違反國際慣例,並以殘酷及羞辱手段對待鄭文傑表達憤慨。藍韜文又指,英方期望中國當局會徹查事件並負起責任,而英方會繼續成鄭文傑及其未婚妻提供協助,包括協助二人到英國。多間外媒曾就事件向中方查詢,惟未獲內地有關當局回覆。
鄭文傑今日在個人facebook專頁,以英文撰寫題為《For the Record: An Enemy of the State》的自白聲明,講述他8月於內地被扣查一事。他為聲明做簡單概要,強調他否認曾做過,會令他對身邊珍愛的人感遺憾的事;亦否認有關當局透過施以酷刑、恐嚇、威迫等非法手段,對他作出的一切肆意指控。
經歷過上次恐怖遭遇,鄭文傑表明對內地不透明的司法系統全無信心及信任,故不會尋求法律援助。今次公開事件是因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有助公眾知道中國內地司法制度的缺陷,同時譴責中共喉舌貼上「反中」標籤的「獵巫」行為。他表明,至今仍未走出事件的創傷,加上遭受報復的危機加劇,今後不會再就事件發表更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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