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內容中英對照,並引述粗口字句。(陳德賢攝)
7月21日元朗發生嚴重暴力衝突,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於當晚率領多名穿黑衣人士,乘搭港鐵前往元朗站挑釁站內聚集的白衣居民,後演變成集體毆鬥。今日(12日)立法會討論由另一議員何君堯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A)條提出動議譴責林卓廷的議案,何稱林在元朗站期間煽惑群眾參與非法集會、打鬥或暴動,指控其帶領黑衣暴徒於元朗站襲擊白衣居民,屬行為不檢,更違背身為立法會議員根據《基本法》所作的誓言。
何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上以附錄方式,將林發布於其面書的視頻節錄成時序表,當中內容中英對照並引述片段中出現過的粗口字句,當中中文版有「仆街」字眼,其餘字句均以粗口拼音「DLLM」、「DL」來代表,英文版就原句「Fxxk You」來表達。何發言時引述附表時用上「PK」等粗口拼音,以至直接講出「仆街」二字,被主席梁君彥裁定為非議會用語要求收回,雖然何收回相關字眼,但引發由譚文豪開始共9名泛民議員一連提出14輪規程問題。
一眾泛民議員提到議案與法庭案件有關、何提供的文件的真實性問題,多輪規程問題都針對何提交立法會的正式文件附錄英文直接用上「Fxxk You」字眼是否合適,指主席容許文件上有粗口會令議員以後將粗口字寫上立法會正式文件。有議員提到文件在網上公開或會成國際笑柄,多名議員倡主席另覓場合討論。梁君彥指立法會文件由秘書處審視,主席的處理和秘書處的處理不同,在泛民議員多回追問下,主席允促秘書處尋求法律顧問跟進。
議員胡志偉其後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動議不得就何君堯動議的譴責議案再採取任何行動的議案,讓立法會考慮是否必要對有關指控作調查。胡指何譴責林的議案不盡不實,造假能力高,更塑造「孟德拉效應」令市民記憶混亂,林實際沒有參加721光復西環行動,白衣人當晚7時已在元朗攻擊市民,胡認為議會沒有理由支持一個欠事實證據的議案。
議員楊岳橋支持胡動議,指出721元朗事件的真正主角是何,林在721同樣受襲卻反被譴責。楊表示林在721當天對白衣人說已報警,只是陳述事實,絕非挑釁,林只指罵白衣人不要打人,沒有還手。而林至今沒有被捕,證明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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