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鍾一戰】百萬擂台暫定9月開戰 鍾培生林作公開合約8大條款
已故「工廈大王」鍾江海的孫子鍾培生,上月向林作發出「百萬擂台戰」撩隻揪,經過半個多月的口水戰,雙方終於簽定合約,二人今日在鍾培生位於淺水灣南灣道的大宅開記招,公開「林鍾一戰」的合約8大細節,吸引過百傳媒到場。
是次拳賽暫定於9月舉行,一共打4個回合,每回合兩分鐘。鍾培生說:「今次能夠促成這場近年全港最大型拳賽,除了巧合,亦源於我言出必行的性格。今次拳賽收益將回饋培生培心會員,及捐助善學慈善基金。到時侯將會有拳擊賽事及安排歌舞表演,以支持香港創作行業。希望拳賽能夠與大家分享喜悅及為公益出力之餘,亦可以身體力行宣揚言出必行的正能量,No bullshit. Let’s go.」。
「林鍾一戰」合約8大條款:
1. 賽事為拳擊形式進行。
2. 賽事以4 回合,每回合2 分鐘進行。
3. 鍾培生出賽限重,量秤於賽事前一天內舉行。
4. 鍾培生的量重在量秤時超越合約所規定重量(可於一個半小時內減至合約所指重量,如無法守約,則對手可以直接獲判技術勝出。唯雙方可在協商後依照安排比賽,超重一方須賠償對手每0.5kg 港幣10,000 元。而林作則不設此限)。
5. 配帶拳套為10盎司。
6. 鍾培生同意無論賽事結果,均需於賽後向林作支付表演/出賽費用港幣一百萬元正。
7. 合約各方免除合約各方因拳擊賽事引致拳手之死亡及/或受傷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日後之法律追討賠償等,拳手亦承諾不能向主辦方及/或有關人士單位追討。
8. 但如林作違反合約包括但不限於無法出席賽事,則鍾培生無需支付上述款項,林作需賠償期間所有宣傳支出。
來源 source: http://hd.stheadl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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