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發功CY玩殘 王維基:我走投無路
【電視風雲】
【本報訊】香港電視網絡(HKTV)今年7月1日開台計劃觸礁!港視昨接獲政府律師信「提醒」,若其流動電視服務覆蓋率多於5,000個住戶,須先申請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否則違反《廣播條例》。主席王維基昨無奈宣佈開台無期,炮轟港府政策及法律「因人而異」,怒問「點解去到我王維基手先唔合法?」炮轟阻撓行為「可笑、粗暴」,直言港視已被迫至「走投無路」。有立法會議員證實,港視再遇阻撓的幕後黑手是無綫電視。
記者:韓耀庭 文國駿
港視(1137)昨早突然停牌,停牌前股價3元,收市後發公告指,昨收到通訊局回覆,認為港視的傳送制式可供本港逾5,000個指明處所的觀眾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故要求港視開展流動電視業務前先取得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幾時開到?我都唔知」
去年12月,王維基在港視於葵湧辦公室高調宣佈,斥1.4億元收購中移動子公司,強勢進軍流動電視市場,並於今年7.1開台,消息振奮全城;他昨傍晚在同一房間落寞宣佈,「幾時開到?仲開唔開到?我都唔知。」王昨否認進軍流動電視市場前,沒有釐清法例,指大量政府文件寫明,流動電視服務不受《廣播條例》監管,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08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第15段指出,「政府不建議修訂《廣播條例》,規定營辦商就串流類流動電視服務申領牌照,該局根據以上建議於2010年2月公佈流動電視服務的發展框架,確立相關安排」。
王反駁指,流動電視牌照條款要求覆蓋全港50%住戶,但同時限制少於5,000個住戶接收,是不可能的任務,批評政府的阻撓「係極之可笑,極之粗暴嘅行為」。王又指出,中移動營運流動電視服務期間,透過政府協助建發射站,覆蓋90%住戶,但政府並無要求中移動申請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也不受《廣播條例》監管,「點解去到我王維基手先唔合法?係乜嘢世界?」又批評「(政府)話唔管又管,點解香港政策、法律係因人而異?咁你玩曬」
王稱港視被無綫終止租用山頂發射站後,計劃自行於大廈建發射站,但上月10日向當局遞交首宗申請後,至今仍未獲批准;昨日再收噩耗,「港視喺電視業務上已經走投無路」。他直言「𠵱家非常之唔開心」,又為未能開台向公眾致歉,「好遺憾我同我嘅團隊盡咗力,行到呢一步,前面捱唔到落去,好對唔住各位」。
他稱,將盡快與律師團隊商討,並循司法途徑解決。港視至今投資逾10億元,並宣佈除已籌備的節目會繼續拍攝外,會即時暫停製作新節目,但承諾現階段不會裁員,卻暫緩興建將軍澳工業邨的多媒體中心。據知,王昨跟400名員工會面時坦言,若員工有自己的出路,歡迎自行決定離職。
研究進軍互聯網電視
王曾公開質疑「法律大、政策大定係特首大?」他昨被問到心中有否答案,他直言「我唔識答,因為今日嘅香港已經唔係我認識嘅香港」。王無奈說,如政府不再「亂搬龍門」,會研究進軍互聯網電視;又指港視劇集廣受海外買家歡迎。
他稱不猜測是否中央、特區政府或建制派介入;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向本報證實,部份立法會議員數周前均收到無綫發出的信件,內容指出若港視開台廣播有超過5,000住戶接收,須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否則屬違例,信中理據跟議員謝偉俊前日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提出的理據一樣。
另有立法會議員私下指,無綫收集了大律師的意見,並轉交通訊局,「威嚇」若容許港視開台便會訴諸法律,揚言「贏硬」。該議員亦不排除也有來自港府高層的壓力,「通訊局於是自行跪低」。本報昨向無綫查詢但未獲回覆。
王維基質問政府
‧話唔管又管,點解香港政策、法律係因人而異?咁你玩曬
‧想同政府講,我哋(港視)只係想為香港創意工業貢獻,好用心做一件事,可唔可以畀條路行嚇?
‧點解呢件事,到王維基手之後先至由合法變唔合法?係乜嘢世界?我哋問我仲有冇路可以走,乜嘢制式可以用,(政府)又答唔到,天下間冇一件比呢件更荒謬嘅事!
‧我哋(港視)會向法庭求助,律師費貴,但貴唔過拍兩集劇集!
港視開台一波三折
【2009年】
12月:王維基旗下「城市電訊」申請免費電視牌照
【2011年】
9月:王重金挖角電視從業員,並計劃於將軍澳工業邨建電視城
【2012年】
4月:王出售電訊業務套現50億元,全力發展電視業務
12月:城市電訊易名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簡稱香港電視(HKTV);翌年初亦與中移動香港磋商收購流動電視業務
【2013年】
10月15日:政府發牌「三揀二」否決港視申請,市民於一周內發動12萬人遊行
10月16日:港視裁員320人,佔員工總數逾一半
10月20日:12萬人包圍政總
12月20日:王宣佈收購中移動香港的多媒體平台,預計2014年7月推出流動電視頻道
【2014年】
1月3日:通訊事務管理局決定不就流動電視交易展開調查
1月5日:中移動母公司啟動內部調查,查核交易有否違反國資委規定
3月10日: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首度表明流動電視有5,000個指明處所接收限制
3月11日:王宣佈推遲流動電視開台時間,暫停拍攝新節目,形容電視業務走投無路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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