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實施至今3個月,手機小店隨時率先「陣亡」。可以較低價取貨的大型手機連鎖店連月來帶頭劈價,新機低定價近一成,小店追價「追到氣咳」,有業界人士憂慮小店遲早因「無肉食」被迫結業;學者則認為新法例存有盲點,雖可促使商戶在短期內減價競爭,長遠卻難以規管大企業壟斷,一旦小店「死光」,產品價格勢必回升。記者 梁御和 佘錦洪競爭法下,手機零售商有權自由定價,大型連鎖店帶頭狂劈,以最新款的三星S7及S7 Edge為例,官方價分別為5,198和5,998元,自月初預售起,衛訊即劈價500及600元促銷,減幅達1成。其他大連鎖店如百老匯、豐澤,以及先達各小店在半小時內紛紛跟隨減價,店員更坦言「衛訊送啲乜(贈品),我哋就送啲乜」。業內人士透露,包括衛訊在內等大型連鎖店及本港代理可以較定價低18至20%價錢向三星直接入新機;小店則必需向代理入貨,價格只較官方價低13至15%;大型連鎖店採購舊款可享更大折扣,現時衛訊以4,788元發售Note5,較官方價平16%,小店的來貨價卻維持約4,700元,「計埋人工租金,邊有得做?」大連鎖店劈價搶客,再向廠商索取店內廣告燈箱、櫥窗擺位的廣告費(Display Advertising)作補貼,其中衛訊自家出版每期4萬本的手機雜誌《Phone Show》,廠商也要付鈔落廣告,加上各銀行提供的信用卡回贈優惠,「佢哋(連鎖店)減到8折都重維持到,但細鋪跟又死唔跟又死。」現時他希望可集結更多商戶,聯合向競委會投訴。位於旺角先達廣場一樓的G-World Mobile負責人劉志剛也指,自條例實施後,商場人流銳減,連帶生意亦下跌九成。他指,過去有熟客會在新機推出前致電留貨,但今年一個電話都未收到,「好似三星S7咁,未有機已經減價,點同佢爭?」記者日前到先達視察,發現人流比條例實施前明顯較少,空置舖位數量則未見增加。事實上,業界早在競爭法實施前已提出疑慮,擔憂大企業利用資本優勢,以「割喉價」迫走競爭者。競委會則稱條例中「第二行為守則」的「掠奪性定價」已有規範,禁止具市場權勢商戶定出無利可圖的低價,迫使其他商戶退出市場。身兼執業大律師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郭曉暉認為,要證明掠奪性定價有一定難度。除了需顯示減價的企業「具市場權勢」,即在市場上佔有一定份額外,還要確定其定價是低於成本價(手機來貨價)。「如果確定唔到,可能重需要企業內部文件,證明對方有心用低價迫走競爭對手。」郭補充,競爭法主要針對短期市場情況,促使商戶減價競爭,令消費者受惠。惟部份大企業或因其資本實力,例如獲供應商提供較大折扣,擁有更大空間減價促銷,令小商戶在「無得鬥」的情況下結業,最終市場價格或因被壟斷而回升,「呢樣競爭法規管唔到,你可以話係盲點。」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梁天卓亦指,競爭法實施時間太短,難以證明大企業是否有意用低價「迫走」小店,再重新加價謀利,「證明唔到有呢個趨勢,好難成立(掠奪性定價)。」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解釋,新法例出台必有調整期,當拿走合謀定價等「保護罩」後,中小企或會有掙扎,但同時會衍生新方法,如網絡銷售、集體採購等,強化營商環境。她指新加坡實施競爭法8年來,中小企數量不跌反升,亦帶動就業率上升,籲市場接受競爭精神。本報就事件向衛訊查詢,對方稱現階段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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