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兩兄妹涉08年7月至去年2月期間,向房署虛假地表示與外祖母在秀茂坪南邨一公屋單位同住。(何天成攝)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家四口,控告他們涉嫌欺詐,分別沒有向房屋署繳付地價而出租一個公共租住房屋單位,並以欺騙手段取得另一個公屋單位。被告分別為53歲無業母親許惠想、60歲任職司機的父親林敏華、32歲任職郵差的兒子林偉聰,以及29歲任職銷售員的女兒林佩賢。他們本周三(19日)分兩案被起訴,今日分別在粉嶺法院及觀塘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許惠想及林敏華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他們今日在粉嶺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答辯。
他們於2004年9月經「租者置其屋計劃」向房屋署購買粉嶺祥華邨一個公屋單位。控罪指夫妻二人涉嫌於2010年9月2日至去年10月31日期間與一名租客一起,向房屋署虛假地表示沒有出租該單位予任何人;向房屋署隱瞞該單位曾出租予該租客;以及沒有向房屋署繳付地價而將該單位出租予該租客。夫妻二人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房屋署職員沒有就該單位出租予該租客而向他們採取行動以追討地價。他們應繳付的地價據報由71萬多港元至約190萬港元不等。
在第二宗案件,林偉聰及林佩賢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他們今在觀塘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答辯。
兩兄妹及其外祖母於2009年2月經「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獲編配秀茂坪南邨一個公屋單位。控罪指,兩兄妹涉嫌於2008年7月2日至去年2月26日期間,向房屋署虛假地表示他們與其外祖母在該單位同住;以及向房屋署隱瞞其外祖母在該段期間事實上在明愛馮黃鳳亭安老院居住。他們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房屋署職員沒有就兩兄妹違反他們從該署取得有關單位的承諾採取行動,即與其外祖母在該單位同住並照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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