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租俾人!點解要扮同住?」呢個係發生於香港的活生生故事。租客蕭先生兩年前看中屯門一個月租$12,000的單位,業主是內地投資客,就在租約期完成後的一天,他接到業主來電......
原來業主給他兩個選擇:一就是收樓,一就是要假裝與業主同住,為的就是讓業主登記住處讓子女入讀心儀學校。由於太太剛懷孕,所以蕭先生無奈接受業主建議,但直言目前業主市下,租客永遠是輸家......
立即下載Apps,隨時隨地睇盡時政專題、深度偵查、娛樂熱話!
按此連結:http://bit.ly/next28app
來源 source: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