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向網媒《立場新聞》及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發律師,認為鍾在《立場》的一篇文章對他作出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損害了其聲譽,要求《立場》刪除有關文章及道歉。鍾劍華曾就寫錯時序而致歉,但強調內容「都是事實的陳述,也是公平的評論」,今日梁振英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
梁振英於其個人Facebook專頁確認事件,指已委托代表律師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表示,會交由律師處理,並再呼籲梁振英作為具影響力的香港政治人物,不要動輒興訟試圖逼使評論人和傳媒噤聲。
發起「天下為公」行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梁振英以法律程序,意圖阻嚇公眾評論其選舉團隊要員,出席小桃園江湖人士飯局廣為人知的相關事實。對於梁多次發出律師信甚至入稟,阻止他人質疑UGL案涉及的貪腐或避稅問題,林卓廷認為梁振英如認為自己無辜,理應公開所有資料和記錄「還自己清白」,而非動輒發律師信或入稟,令公允評論事件的學者、傳媒和民意代表受壓,損害言論自由和打擊監察權貴的社會力量。林卓廷表示,會聯同民間力量,全力支援鍾博士抗辯,捍衛論政的自由和空間,絕不向壓力低頭。
鍾劍華8月12日在網媒《立場新聞》發表《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文章,批評梁振英「咬住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不放」是以「紅線論」打擊言論自由,同時駁斥梁以FCC不會邀請黑社會頭目演講之說,反令人回想起梁當選及上任特首前後發生的小桃園飯局、江湖人物拖馬撐梁的事件。
梁振英隨後向《立場》和鍾劍華發律師信,指控《立場》和鍾把梁描繪成黑社會成員是錯誤及誹謗,限令他們8月21日前道歉、刪除文章和圖片及賠償。(當日報道:不滿重提小桃園飯局 梁振英向《立場新聞》及學者發律師信)
鍾劍華隨後透過社交平台再撰文,強調自己「犯上了錯誤,我從來不怕道歉」,表示願意就《五年前》一文中,把小桃園飯局一事誤寫成梁振英當選後不久發生而道歉。而《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就力挺鍾劍華指,不認為鍾劍華的文章誹謗了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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