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百家樂玩家在澳門賭枱搏殺贏錢,回港後跑去油麻地召妓,結果纏綿期間,彩金連賭本懷疑被鳳姐與同黨夾計偷走,原本打算帶回深圳老家作五歲女兒生活費的五萬六千元,至今未能尋回。他向記者訴苦,指香港警方事後未能提供協助,「軍裝現場又話幫我唔到,唔可以入屋,CID又話咁樣好難查,淨係叫我等」,揚言「都係大陸好」。有熟悉警方查案工作的大律師則指,警方搜證要經歷多重程序,難言調查是否就此石沉大海;他又提醒嫖客,出入相關場所,最好遵照「財不可露眼」法則。
年近五旬的張姓男子對本報記者憶述失財經過。他聲稱上月某個星期二從澳門返港後,途經油麻地上海街,其間遇到一名他口中形容為「好肥、好白、有百三斤」但是「靚靚哋」、自稱持雙程證來港的湖南大媽。
嫖客一度起疑:點解畀得二百蚊咁落力叫?
大媽用手指對張先生輕輕一掃,再向他細聲說:「百五蚊,上去玩下囉。」此時,剛剛贏錢的張先生心水再清,也不敵性慾衝擊,遂如影隨形跟住該大媽,走進附近大厦內某單位。
張先生稱,大媽在房內向他說,只需多付五十元,便可「服務好一點,等你興奮啲」,張聞言答允。只見大媽隨即吸啜張的耳朵,更發出異常大的呻吟聲。張一度起疑:「點解畀得二百蚊,咁落力叫?」但張隨即自我安慰,「心諗冇所謂啦」,並想可能與加強服務有關,未有再作思量,繼續接受啜耳服務。同時,張的雙眼被大媽的一頭長髮完全遮蓋。
完事後,張準備支付肉金,卻發現放在衫袋內的二萬三千元及銀包內的三萬三千元現金不翼而飛,張即場指控大媽偷錢。此時一名疑為現場負責人的男子突然衝入房間,聲言可一同前往警署報案。惟三人身處樓梯時,該男子突然把張捉緊,並叫大媽趕快離開,最後對方兩人均成功擺脫張。
到場警員未有進入單位調查
張其後報警,警方接報到場調查,發現事發單位已經上鎖。由於警方聲稱職權所限,未能強行進入單位調查,遂要求張自行往警署報案。據張稱,調查探員指現場閉路電視未能拍攝案發過程,調查有困難,只著張耐心等候。
記者陪同張先生返回失竊現場,甫抵達單位門外,屋內清楚傳來兩名女子的談話聲音。張隨即敲門,惟屋內人士透過大門防盗眼探視後,再沒發出任何聲響。
現居深圳的張先生稱,自2001年來港後,靠綜援過活。由於本港物價昂貴,故他決定返回深圳定居。對於警方未能提供協助,張大表不滿,「軍裝現場又話幫我唔到,唔可以入屋,CID又話咁樣好難查,淨係叫我等。大陸嗰啲就唔同啦,點都幫你查」。張揚言:「都係大陸好。」
案件列作盜竊 暫未有人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查詢時表示,今年2月26日下午約6時接獲一名49歲張姓男子報案,指他在油麻地上海街364號某單位內,懷疑被一名女子盜去約五萬六千元現金。案件列作盜竊,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員稱閉路電視未能拍得案發過程,調查工作會否因此石沉大海?大律師梁普生表示,要視乎警方調查程度有多深入,例如能否從涉案單位租約中找到疑犯的聯絡方法、疑犯又曾否在附近店舖使用八達通等工具付費並留有紀錄、警方會否向同房大媽落口供等。警方亦會透過報案人憶述,取得疑犯容貌,並在案發現場附近埋伏及拘捕疑犯,「唔一定係閉路電視影到涉案人、或者影到佢盜竊,先構成表面罪行」。
梁普生亦指,性工作者如在服務嫖客期間盜竊客人財物,屬於違反誠信,一旦被起訴及定罪,可構成加刑因素;若性工作者持雙程證來港,被捕後亦可被控違反逗留條件。梁又提醒嫖客,出入相關場所,「財不可露眼」,以免引起他人貪念。
記者 羅日昇 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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