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收到自稱國安人士的電話恐嚇,並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擄走,雙腿被打上21口釘書釘,惟警方調查後,認為他報假案,由原告變被告。林子健在判決前1周接受《蘋果》獨家訪問,講述過去1年的心路歷程,質疑警方無視其他可疑證據,對他「未審先判、人格謀殺」;對於外界質疑他「黐線」,故自殘而不自知,林子健反駁:「咁要儍得好勻循。」一旦敗訴,他說會上訴到底。
記者 林俊謙
林子健在妻子及朋友陪同下,應《蘋果》邀請首度重返事發現場、旺角砵蘭街一帶接受訪問。重臨報稱被擄當日曾到訪過的球衣店,原址已變成吉舖,人去樓空,但案件對他造成的內心創傷,似乎縈繞不散,林坦言:「感觸依然好多,嗰種恐懼或者所帶來嘅傷害,我相信無乜人會感受到,(包括)嗰種內在同外在嘅痛苦」。
林子健說,此案是他人生中「最大磨難」,「唔係網上嗰啲人隨便吹幾句水,就(能夠)理解到成件事」,坦言當日從無想過購買球衣後,會被人擄走並施虐,更意想不到的,是在車水馬龍的砵蘭街及咸美頓街交界,竟然沒有任何閉路電視和行車紀錄儀,拍下他被擄的時刻,也沒有警方指他戴上帽及口罩的片段,林直指:「呢度正正係佢哋(警方)舉證嘅可疑之處,我稱為『消失的檔案』」。
對於警方指控他是閉路電視片中戴口罩和帽的男子,並以此為證據起訴他誤導警員,林說:「除非大家覺得林子健有特別技能,可以知道每1個CCTV分佈位置同角度,否則我係做唔到1個咁掩人耳目,即係之後戴口罩、戴帽嗰啲嘢,呢個係無可能,除非我係1個專業人士,例如特工,咁咪做到囉,但我唔係做呢行,大家用常識去諗啦。」
林子健在訪問期間,一直以「香港公安」形容香港警方,轟警方調查手法「未審先判」,指警方前年在未有足夠舉證下,只用3日時間即決定拘捕並公開譴責他,「一個大毒販、大毒梟,殺人犯都唔會咁做」,而警方至今仍未能出示片段,顯示他曾在砵蘭街戴口罩和帽,更沒有傳媒早前引述「警方消息」所指,他在旺角登上小巴前往西貢的片段。
令林子健最不忿的,是警方未有調查案件其他重要疑點,包括跟進曾通過電話恐嚇他的疑似國安人員,以及追查可能拍到他當日被擄的車輛。他又指,由他邀請的英國法醫專家檢視過由警方提供、有關其傷勢的相片後,都稱他的口供與其身上傷勢脗合,「反而香港警察嘅代表專家,有啲傷勢無寫落去,我唔知佢係咪刻意唔講。」
在審訊期間不獲法官批准離港的林子健,最終留學夢碎。為免在街上被陌生人突如其來指罵,除陪同母親飲茶及看醫生外,他過去1年大部份時間只留在家,嘗試完成本應去年在美國耶魯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而除家人、朋友及代表律師支持外,林子健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是飼養多年的柴犬「小豆」。記者當日隨林子健返回其馬鞍山住所,發現林與小豆玩樂時,笑容特別燦爛。林子健說,有時感到小豆「比人更有人性」,而照顧小豆的日常起居,也令他的生活變得有規律,「多得佢(小豆)陪我,令我可以對抗呢段咁黑暗嘅日子。」
外界有人質疑他今次事件只屬自殘,林子健說,希望大家能用常識思考,指自己在事件中毫無個人得益,包括原用作海外留學的10萬元積蓄,已全部用於取得法援前的司法程序;親建制派傳媒事發至今,亦從未找到他有任何不良嗜好,或涉及金錢、女人問題。對於有人質疑他「黐線」,才自殘而不自知,林反駁:「咁要儍得好勻循,勻循到要超過48小時,包括開記者會。你講啲人思覺失調或者有病都好,2、3個鐘就醒咗啦,唔會連續落去咁樣去做架嘛,一個黐線嘅人,亦無可能可以避開晒啲CCTV。」他說自己早向傳媒披露患抑鬱症,「但抑鬱症唔係思覺失調,大家搞清楚。」
林認為案件「結果永遠唔會最好」,「(若)判我無罪,表面係好事,起碼我唔使上訴再煩,但傷害已造成,我嘅人格已被抹黑」,若不幸被判罪成,「我點都會上訴」。他說:「唔係我賴皮所以上訴,而係我覺得,(正如)我今日接受你哋訪問,其中一樣就係唔想將歷史或者過程,單一咁畀一方講晒,佢有佢攻擊我嘅嘢,我都要講番我嘅歷史同我自己嘅經驗,咁先更清楚畀大家睇到呢個故仔嘅拼圖,不管你最終信定唔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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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重返被人擄走當日曾到訪過的球衣店,對球衣店原址已面目全非感到唏噓。謝榮耀攝 | 林子健應《蘋果》要求,首度重返案發地點、旺角砵蘭街受訪時,坦言感觸良多。謝榮耀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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