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有示威者被制服期間,圖搶去警員的槍枝。
反修例示威者前日(28日)在上水廣場抗議,其中一名16歲男生被警方制服期間,疑襲警及搶去警員霰彈槍,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搶劫罪,案件今(30日)在粉嶺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還押至明年3月23日再訊,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包括進行化驗、比對DNA及檢視相關片段等。
被告報稱學生,剛滿16歲。控罪指他涉嫌於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天橋襲擊警員X,抗拒適當執行職責的警員Y,以及在上水廣場2樓大堂搶劫警員Y,劫去一支霰彈槍。
據悉,當日涉案地點有市民被打,警員接報到場,制服被告時被告曾拳打X心口,搶去Y的霰彈槍,並三度扣下扳機,但因槍有安全裝置而未有發射,有警員叫他放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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