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馬車」事發後受傷要送院治理。
自稱「劉馬車」的撐警網絡紅人劉駿軒,去年中在街上疑因眼神問題,與3名餐廳廚房工人爭執,三人隨後返回餐廳,但劉仍跟着他們並涉出手打人,最終反被圍毆。3名廚工原被控與劉在公眾地方打鬥,今(14日)在屯門法院被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3人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到5月28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各人繼續保釋。
3名被告依次是甘翊恒(29歲)、李啟華(43歲)及李斯維(20歲)。案情透露,3人於去年7月9日晚上10時許,在天水圍屏欣商場翠河餐廳外抽煙時,劉駿軒經過上址,4人因眼神問題起爭執。3名被告其後返回餐廳,但劉尾隨他們,更出手打第3被告,3人隨即還手,第3被告更拿起櫈打劉。有人見狀報警,最終4人一同被捕。
3名被告沒有律師代表,首被告求情表示,他只想制止劉馬車才犯案,而另外兩人亦稱只是一時衝動。裁判官考慮到案件背景,決定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早前報道指,劉馬車在本案發生後不久,便因捲入一宗內地案件而未能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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