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今早偕同妻子曾鮑笑薇抵達高院應訊。(羅錦鴻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及行為失當,隱瞞接受租賃深圳東海花園豪宅300萬港元豪裝,並用職權提議向負責裝修工程的建築設計師授勳作回饋一案,法官陳慶偉今早指引陪審團完畢,陪審團退庭商議。法官批准曾蔭權交出聯絡資料後離開,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官指引陪審團,要按個人經驗及智慧,作出真正裁決,要聽取及考慮其他人意見,再作討論及辯論。法官指要盡量作出一致裁決,若不能一致,可以接受最少7人的大比數裁決,即可以是7比2或8比1的大比數裁決,但如不能達致大比數裁決,就必須要通知法庭,法官屆時會有進一步指引。
72歲被告曾蔭權今早約9時10分,偕妻子曾鮑笑薇乘座駕抵達高院。曾蔭權面對三項控罪,分別為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項控罪指他涉嫌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任特首期間,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豪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使他在執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有關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就廣播牌照及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等3項申請時受到影響。
至於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第一項指曾涉嫌在考慮和決定上述涉及雄濤廣播的決策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隱瞞,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第二項則指曾涉嫌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建議政府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及嘉獎時,無申報何周禮當時獲聘為東海花園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以及欲利用授勳及嘉獎回饋何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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