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表示有出售其中三款問題面膜,小圖為涉及誇大不實醫療效用或漏報成分標示等的多款面膜。(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森田藥粧產品廣為港人熟識。(蘇家欣攝) | next 1/1 pre |
莎莎已將涉事問題面膜下架。(蘇家欣攝) | next 1/1 pre |
台灣行政院消保處今早公布市面有售的面膜檢查結果,25件商品中,共14款產品涉誇大不實或漏報成分標示等不同問題,本港化妝品連鎖店莎莎表示,有出售其中3款產品,當中包括「美肌之誌」、「森田藥粧」及「Sexy Look」,現正有待供應商指引,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安排前線員工先行把相關產品即時下架。
惠康發言人亦稱,有出售「美肌之誌」的「嫩白緊緻面膜」,已指示分店安排該產品下架,並會繼續與供應商緊密聯繫以便跟進,顧客如對所購買產品有任何疑問,可攜同貨品及單據到分店辦理換貨或退款手續。
台灣方面指出,涉事產品中的「玩美日記」、「水美媒」、「禦宅女」、「蘋果肌女孩」、「范倫鐵諾」、「美肌之誌」、「FACE Q」、「森田藥粧」及「Sexy Look」等多款涉及誇大不實或宣稱醫療效果,或漏報成分標示,甚至有產品宣稱「修復DNA」,上述面膜部分在本港亦有出售。台灣消保處表示,誇大不實的產品,全是台灣製造。
本港屈臣氏則表示,只有售賣「美肌之誌」面膜,但與問題產品的包裝不一樣,所以不會把產品下架;而萬寧亦稱,有售賣當中部分品牌面膜,但並無發售問題產品。
生產「美肌之誌」的衍生行則指出,被台灣檢測的一款名為「美肌之誌嫰白緊緻面膜」,於本港並無發售,所有在港出售的「美肌之誌」面膜產品,嚴格遵守本港商品條例,絕無誇大不實。
香港海關表示,《商品說明條例》第7條列明任何人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犯罪。商戶如在沒足夠證據(主要是科學證據)的支持下,就有關產品的效用作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正就有關報道作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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