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日以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相關罪名,落案起訴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名佔領搞手,罪名包括「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案件今早9時半在東區法院提堂。
9名被告分別為「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社民連黃浩銘、學聯前常委鍾耀華及張秀賢,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除鍾耀華外,其餘8人於8時50分前陸續抵達法庭。接近9時半,鍾耀華亦抵達法庭。
而本案的控方代表,是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控方向法庭申請各被告毋須答辯,申請將案件押後六星期等候準備轉介往區院審理的文件,但控方指,首3名被告要求押後八星期。控方不反對各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訊,其中張秀賢、鍾耀華、李永達准予6000港元保釋,其餘6名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
由於旁聽人士眾多,公眾及記者席已逼爆,處理本案的第一庭要「清場」,只處理佔中案,其他案件要待佔中案完結才再開庭處理,而庭內有加強保安及警力。
在庭外,保衛香港運動10多名成員到場示威,發起人傅振中表示,今天是來打「佔中小人」,批評有關人士禍港殃民,又不滿律政司至今仍未拘捕佔中幕後黑手及金主;而在示威區另一邊,泛民亦有派員聲援,非建制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更走到傅振中面前,傅稱劉小麗用粗口「問候」他,雙方一度互相指罵,引起一陣騷動。
9名被告控罪:
首被告:戴耀廷(52歲)
控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二被告:陳健民(58歲)
控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三被告:朱耀明(73歲)
控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四被告:陳淑莊(45歲)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五被告:邵家臻(47歲)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六被告:張秀賢(22歲)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七被告:鍾耀華(24歲)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八被告:黃浩銘(28歲)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第九被告:李永達(61歲)
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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